人社部:逐步让未落户民众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
2014-03-20 07:15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分享到:
|
土地 新用地指标“逐步减少” 有记者问:新型城镇化是否会引起新一轮“圈地运动”?在增加城市新的土地供给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之间如何平衡?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介绍,当下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的试点,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王世元表示,将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市群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的退出机制,包括城镇工业用地、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要有鼓励和激励的退出机制。 王世元介绍,此外还将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城市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当前国土资源部正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包括国有土地怎么深化改革,扩大使用范围。 公共服务 未落户可享“基本服务” 规划提出要推动约1亿人落户城镇。黄明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尽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最近公安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经研究预测,认为1亿左右人落户城镇符合实际,也切实可行,但这主要依靠城镇化建设发展来实现,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 如何确保这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同等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指出,要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使大多数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二是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转为新市民,同时要让他们“十有”: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像钉钉子一样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任务一锤一锤敲到实处,哪怕是爬坡过坎,也要攻坚克难”,杨志明昨天表示,将使更多农民工通过提高技能增加收入,通过在城镇落户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即使未落户的,也要逐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住房 建住房系统“还需时间” 就备受关注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去年国务院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提到要在“十二五”末设区城市基本实现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齐骥介绍,住建部第一期提出要求40个重点城市在2012年年底建成本城市的数字化住房个人信息系统,进而将这40个城市与住建部联网,去年上半年已基本实现。 齐骥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是以个人为单位,与公安部的家庭户籍系统联系起来“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且信息系统自动记录下的是交易增量,之前的存量房信息要将纸介的房产档案录入到信息系统中,这一步很多城市已做完,但正在建立信息系统的其他设区城市和广大县级城市“恐怕还没有启动”。 此外,如何确保农民工在城里能够买得起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坦言,针对既不属于保障对象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 就业 扶持农民工“成为城归” 有专家认为城镇化的核心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城镇化的过程是动态满足中国新增劳动力更好就业需要的过程。 杨志明表示,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具有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的特点,农民工就业主要是引导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杨志明指出,当前农民工就业招工两难的情况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反映农民工中高技能人才的短缺性,因此将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解决技工短板问题,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需求持续增长的问题,并且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让他们成为“城归”。 京华时报记者商西京华时报制图何将 |
相关阅读:
- [ 03-19]人社部副部长:农民工正由无限供给变为有限供给
- [ 03-10]人社部: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已有时间表
- [ 03-10]人社部:将适时推进公务员调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