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富二代高某与90后女网友约会时,在豪车内欲行强奸,遭对方强烈反抗未果。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高某于1986年出生,已婚。去年9月初,高某与王小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之后又互相加了微信。去年9月8日晚11时许,高某与王小姐相约看完电影后,驾驶白色凯迪拉克轿车送王小姐回家。途中,高某将车开到通州区一个空地处,强行将王小姐拉到车后座,并脱其裤子意欲强奸,因王小姐极力反抗强奸未果。高某后被抓获。 法院认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高某已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鉴于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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