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探访看守所:监室里传来琅琅读书声
2014-03-19 06:57 徐隽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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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看守所实施新刑诉法专题研讨会在大连召开,记者跟随与会人员来到大连市看守所,实地探访2800余名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状况。 律师会见更加方便快捷 在提讯会见室,记者见到了59岁的民警吴玉波。这位在看守所工作了18年的老监管,每天奔波忙碌于5个楼层的8个监区,提解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高达200人次,有时大冬天身上都流汗,还不忘热情地招呼着每一名来所会见的律师和提讯的办案人员。老吴告诉记者,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市看守所改扩建了办案提讯室、律师会见室,由原来的32个提讯、会见室增加到了64个,还在互联网开通了大连监管场所律师会见预约平台。遵循平等原则,律师会见和办案讯问按先后到达时间依次安排,律师不必等候,就能立即会见在押人员。对全天连续工作的律师,看守所还免费提供午餐和午间休息室。 艾滋病人得到特殊照顾 早在几年前,大连市看守所专门设立了艾滋病人羁押室,当年瞒着家人、主动请缨担当艾滋病人羁押室管教的民警孙泽普,如今已是中队长。在他的引领下,记者隔着铁窗,面对面采访了这里羁押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面色正常、微微发胖的吉某说,在这里生活上能得到特殊的照顾,每天都保证能吃上两个鸡蛋,身体不适还有病号饭,他入所3个月,身体胖了十几斤。孙泽普还讲述了这样一件亲历的感人事:2013年8月,已判死刑缓期执行、身患艾滋病并发症的在押人员唐某,持续高烧不退,所领导不惜财力、不遗余力,将其送至大连市传染病医院抢救,民警们连续一个月轮班昼夜监护,直至病情好转稳定。 监室里传来琅琅读书声 走进三楼的监区走廊,记者听到未成年羁押室里传来琅琅的读书声:“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这是管教吕仁正在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国学教育。为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吕仁半路出家,当起了他们的专职教师,还专程到书店选购了通俗易懂的《弟子规》、《小学生学法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连环画读本,自行编印了《心灵驿站》小册子作为教材发给他们。除了每天教他们读书识字,吕仁还开设了道德法律课程,并布置每天临摹抄写《千字文》的书写作业。自2013年初,看守所与团市委青教办联系协商,签订了为未成年在押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的协议。目前,已成功为6名未成年在押人员实施了法律援助。 临终探望定格人文关怀 浏览看守所监区走廊文化展,有这样一幅照片令人震撼:2013年12月,在押人员陈某的妻子身患癌症已至晚期,弥留之际期盼与丈夫见最后一面。可陈某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看守所羁押。就在一家人绝望无奈之际,陈某及时赶到医院探望妻子,没有身着囚服相见,而是手捧鲜花相送;没有全副武装押解,只有便衣警察关怀陪伴……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就定格在这特事特批在押人员出所探望临终亲人的场景中。 让每一名死刑犯有尊严离开 走进看守所女子大队,管教陈淑华向记者讲述了一名死刑犯的变化。“这名女犯因故意杀人罪被终审判处死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她经常在监室里吵闹耍横。我多次找她谈心,劝说她要坦然面对自己酿成的苦果,即使离开这个世界也要体体面面走好人生最后一程。几次交谈后,她逐渐改变了为人处事方式,开始注重梳妆仪表,与同监室在押人员交往也变得彬彬有礼。”执行死刑前,没有家人会见送新衣,陈淑华就掏钱为她购置了崭新的红秋衣、红秋裤,还有红袜子,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送出监区。离别时,这名死刑犯竟一下子跪在陈淑华脚下,呜咽地说:“此生如果早些遇到你,我就不会有今天,来生我一定要好好活出样来……”本报记者 徐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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