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雾霾上榜“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2014-03-17 20:38  董冠洋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 董冠洋)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17日在北京发布“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其中,“中国全国雾霾污染严重”榜上有名。该机构会长助理王春益坦陈,雾霾是中国生态文明“爬坡过坎”要克服的重要困难。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月初在其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其治理重点之一就是空气污染。

2013年,中国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之最。告别了年初笼罩四分之一国土、近6亿人口的浓雾;岁末,数轮重污染又不断刷新记录——12月初,中国从华北至西南的25省、100余城“腾云驾雾”。

在当日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中,全国雾霾污染严重,官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被列在重要位置。

针对民众多有抱怨的大气污染问题,中国官方2013年9月印发治霾总指南——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瞄准产业、能源结构,并严格设定治霾时间表;随后出台化解产能过剩方案;环保部并会同其他部门将“大气十条”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全国31个省份立下“军令状”降低颗粒物年均浓度,国务院每年将对此进行考核。

除了关注雾霾,年度十件大事还包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央首次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

此外,中国官方在2013年还明确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部署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将“生态建设示范区”项目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严重污染环境”标准,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7次理事会上,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经通过正式写入决定案文,受到国际社会认同支持等,也被列入“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