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何在? 反观收视率“乱象”,这其中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各方都很看重收视率。因为收视率带来的不仅仅是关注,更是直接的收益。 近年来,演员片酬出现“井喷”,央视就曾报道指出,因一线明星片酬过高,导致影视作品其他方面资金不足,只好粗制滥造。央视记者就此采访了影片投资人高军。他表示,合作多次的甄子丹,其片酬已经一两百万攀升到现在的3000万左右。近日,则更是曝出了周迅参演《红高粱》的打包片酬高达3000万。而作为演员的文章也曾表示“因为我的片酬贵,已经没有人找我拍戏了”。 演员片酬推高了电视剧制作价格,而制作价格飙高售价自然也水涨船高。据调查,2011年出产的电视剧中,《后宫甄嬛传》的电视台与网络合计版权销售价格接近400万元一集,如此算来,一部76集的“甄嬛传”总价近3亿。而电视台为了能够分摊购剧的“风险”,就产生了与制片方签订“收视率承诺书”这样的现象。 有媒体披露,“收视率承诺书”便是在购剧合同里标明,如果收视率达不到某个指标,电视台就扣钱甚至要求制作公司赔钱。对于这样一个“霸王式”的条款,制作公司敢怒不敢言,因为国内目前500部电视剧的年产量,一年大约只有80部能播出的残酷现实,制作公司不得不为“收视率承诺书”低头。所以制作方为了不影响收益,也只好“想尽办法”提高收视率。 此外,广告商“疯狂追逐”高收视节目是电视台追求高收视的重要原因。 2013年,《爸爸去哪儿》曾引发了一阵收视狂潮。在该节目第二季的广告招商会上,一家乳品公司便斥资3.12亿元购得了独家冠名权。无独有偶,另一档热播节目《我是歌手》的广告总价卖出4.505亿元,同为音乐节目的《中国好声音》第3季冠名权也拍出了2.5亿元的高价。 这些卖出“天价”冠名、广告费的无一不是当年曾引发“现象级”话题的节目,而这些超高节目给电视台带来的则是超高的收入。所以,电视台想获得高收视也在情理之中。 同时,广告商也看重高收视带来的品牌效应,有网友就《好声音》冠名费做过计算,在“该冠名品牌凉茶目前每罐市价4元左右、毛利率1元左右,这就需要卖掉2亿罐才能收回冠名费”,并且发问“值么?”但该品牌方面似乎并不这样认为,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以合伙人和投资者的心态在冠名赞助好声音”。 “国标”出台治“乱象” 针对此,日前,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了《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就不同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对于收视率统计被“污染”,收视率“造假”的质疑,此次出台的收视率国家标准也对收视率样本户进行了规定,称“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同时,“国标”也规定,收视率数据的使用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收视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 由于国内只有一家收视率调查机构提供收视率数据,缺乏竞争,因而国内收视率评判体系一直遭到诟病。对此,《准则》要求,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以确保调查执行的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同时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此外,由于目前一些电视台“唯收视率”的现象,这份标准也明确指出,收视数据不是节目评价的唯一指标,避免收视数据在市场分析和节目评价中的滥用。 对广电总局对收视率的整顿以及出台的《准则》,各方态度不一。据《齐鲁晚报》报道,江苏卫视工作人员就表示,不管广电总局怎么改,对电视台影响不大。而也有电视台表示“数据客观公正了,对大家都是好事”。据媒体了解,此次《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的“国标”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并无具体的法律约束力,即只是一种自愿建议性采取的标准,而非硬性规定。 而知名电视评论人李星文对“准则”也进行了解读,称其中反不正当竞争、净化收视率的出发点很好,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通过举报的方式。但他也认为处理手段还不够强硬,希望能够有司法介入。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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