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称,郑州邮政、顺丰等快递公司拒绝收寄易碎物品,客户如坚持寄送则需签上“破损自负”或自认“已破损”。对此,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张虎林向记者表示,此做法不合适,易碎品需妥善包装可寄递。 “3·15”前夕,记者曾接到多位郑州市民反映快递行业“囧事”。其中,金水区的一位赵女士称,欲从郑州往北京寄送一包灯管,遭遇邮政快递收货员的拒绝。赵女士说:“我一再坚持寄送,但快递收货员却告知除非签注上‘已破损’,因为是易碎品。” 赵女士对此不解,“我的灯管没有破损,为什么要自认坏了呢?”她认为邮政快递此举是比“霸王条款”更可怕的“流氓条款”,是在规避责任。最终赵女士的灯管也未能寄出去。 郑州东区李先生也有同样遭遇,其向记者反映称,“给朋友买了件钧瓷瓶,想寄往上海,但被顺丰快递员直接拒绝了。” 记者近日走访邮政快递、顺丰快递、中通快递、申通快递等公司,对于玻璃、水晶、陶瓷等易碎物件多不愿接收,或称“保丢不保坏”。 不过,记者通过查询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交通运输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并未规定易碎物品不能寄递。 河南中通快递一位多年经营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邮政、顺丰快递拒绝收发易碎品是因为担心物品运输中存在破损的风险,担心赔偿问题。而让客户自认‘已破损’或‘破损自负’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上述经营人士还指出,“易碎物品之所以容易破损,主要原因还是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野蛮装卸’问题。这也是目前快递行业在追求高时效下的一通病。” 对上述问题,记者向邮政速递物流11183客服热线咨询情况,得到客服人员的回答是:“公司有规定,电脑、陶瓷、灯具等易碎品不宜邮寄。” 记者近日采访郑州市邮政速递公司,该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称,省公司对上述问题解答更为权威。为此,记者又赴河南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发言人不在”。 不过,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张虎林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易碎物品并非不能寄递,但需妥善包装。建议在包裹上印上‘红杯’(红颜色杯子状的印,是易碎的标志),避免装卸、运输过程中重的积压所产生的损坏。” 张虎林还表示,快递公司如让客户自认“已破损“或“破损自负”,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快递公司如认为自己的服务水平达不到,可提前告知、提醒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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