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事·锐话题)揭开“微营销”“集赞风”背后的陷阱
新华网海口3月13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马超罗江)“亲们快帮我点赞,我要参加免费港澳游”……最近微信企业公众号纷纷推出“集赞换礼”活动,众多用户为抢“免费的午餐”乐此不疲频繁转发,但是常常竹篮打水一场空。
“集赞送礼”为何有如此大的魔力?微信朋友圈为何成为商家打响互动营销战的阵地?商家煽动用户发动朋友点赞,难道不是对友情的绑架吗?
绑架友情、虚假宣传
连日来不少微信用户反映朋友圈充斥着“集赞送礼”的广告。让好友们点个赞就能换得大奖,难道真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我积极转发、拜托朋友们点赞,好不容易凑够数量,兑换奖品却障碍重重。”海口市民丁昆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多次参加这类活动却一无所获。主办方总是在他努力“集赞”时就早早公布了获奖名单;好不容易满足兑奖条件,也常被对方告知名额已满,而离活动截止日期还有数天;有的商家面对用户兑奖要求直接玩起了“躲猫猫”,再也没有回音。
“我身边确实有朋友领到了奖品,但奖品和活动信息所描述的不相符,以次充好的情况时有发生,商家赠送的代金券也大多会设定‘消费满多少金额才可使用’的限制。”三亚的张振豪认为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的嫌疑。
网友“一毛二的毛”日前参加了朋友圈里的“集赞赢港澳游”活动,几天后收到商家发来的快递,却被快递员索要30元运费。他愤怒地表示这是一起讹诈行为,发布微博提醒大家不要上当。从他发布的照片上看到,快递物品只是一张旅游宣传单,下方注明主办方为“香港盈先国际旅游公司”。记者在网上搜索该公司名称,发现各论坛里已有不少上当网友现身说法,披露这其实就是纯购物团,在各景点走马观花。
香港旅游发展局的工作人员指出,此类“免费游”是“零负团费”的翻版,通过多次强迫消费者购买价格超高的商品,赚取高额回扣支付游客在港的旅行支出。这些旅行社多为未注册或非持牌旅行社,一旦需要维权,困难重重。
“这种活动挺不靠谱的,朋友一再要求,碍于面子我只好帮忙点赞,但自己从来不转发,不愿替这些不良商家做宣传。”张云林对“集赞换礼”活动非常反感,并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友情的绑架。
名额内定“赞”后有鬼
好不容易集够“赞”却领不到奖、奖品质量令人大失所望……朋友圈里对“集赞换礼”的抱怨声不绝于耳,活动信息所展示的诱人奖品都去哪儿了?
北京某公关公司的客户经理陈先生说,他们承接过一些企业的公众号代理项目,也常替客户策划“集赞换礼”的促销活动。微信平台私密性较高,只有好友间能互相阅读各自朋友圈中的内容。互为陌生人的活动参与者由于无法直接沟通、相互验证,很难知晓到底谁获得奖品。
“前不久我们替某客户做了一个‘集赞换手机’活动,有的同事直接把获奖名额给了朋友。”陈先生表示,信息的不对称为商家和代理方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获奖人选可以内定。此外,活动的实际获奖名额往往没有商家宣称的那么多,个别活动甚至根本不设奖项。商家举办活动的目的就是骗关注、骗转发,给产品做广告。
针对这一说法,在海口从事进口食品代购生意的黄姗直呼冤枉。她起初认为“集赞换礼”是个不错的推广方式,还能回馈老客户,也效仿其他商家举办该活动。但经过几次活动后她就发现,获奖者总是固定的几个人。有一次,某位微信用户竟然在活动信息发布10分钟内就集满了100个“赞”,令她诧异不已。后来她又得知,有人在网上公开卖“赞”,才如梦初醒。
“获奖的人从来没在这里消费,真正的客户却总是抢不到奖品。”黄姗无奈地表示,为此她还受到客户质疑。
记者在她的提示下登陆淘宝网,发现不少做“卖赞”生意的商家,一个“赞”从0.3元到0.9元不等。生意最好的一家,月成交量竟达到了25000笔。据该卖家介绍,他们有数百个微信号替顾客“点赞”,买家按需购买即可。
有些卖家则在“集赞送礼”活动刚出现时就发现商机,建立了若干微信群,将热衷于“集赞换礼”的用户吸纳进来,鼓励大家互相帮忙点赞。随着人数增多,群主便对新成员入群加以限制,在淘宝上明码标价,6元加入一个群。据老板介绍每个群有100人,每次活动能帮成员产生20个至40个“赞”。买家可参考该标准决定要加入多少个群。
记者支付6元后加入其中一个群,群里的“刷赞达人”们在交谈中互相炫耀着“战绩”。记者以请教经验为由与一位群友私聊,他欣喜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两个月前我花了30元加入5个‘互赞群’,这段时间参加活动获得的奖品折合1000元,真是一次投入、长期受益。”
真假难辨谁来监管
腾讯公司公关部宋婷婷表示,朋友圈中的“集赞”促销已引起腾讯的重视。“微信公众号申请门槛低、易于操作,被许多商家视为成本低廉的广告发布平台。但微信是由熟人关系链构成的私密社交平台,用户体验和朋友圈的环境质量是第一位的,我们不鼓励商家强制或诱导用户将营销信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
宋婷婷说,如果发现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等不良行为,可以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腾讯接到投诉会立即查实,给予暂停使用或长期封号的处理。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赵春利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只要发布了营销活动信息并注明获奖条件与活动期限,就与参与者形成了要约,必须按约定兑现承诺。如果用户已经转发并集满“赞”,其合同任务已经履行,商家应按约定提供赠品,否则参与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