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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饮企业霸王条款变脸 口头约定消费难获赔

2014-03-13 06:46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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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将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

“对于故意不提供店内餐具、强迫消费者使用收费消毒餐具的餐饮企业,我们一直支持消费者进行举报,支持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树立行业自律。”中国烹饪协会专职副会长边疆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在少数餐饮企业中确实存在,餐饮行业欢迎正常监管,倡议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边疆表示,中烹协作为行业协会组织,正在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以纠正行规中的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我们明确反对包间设定最低消费,在商务部正在修订的餐饮业管理办法中,我们提出餐厅包间和飞机、铁路的分舱服务的性质一样,应当允许企业明示、收取专项服务费,杜绝乱收费。” 边疆说。

文/本报记者 李佳

声音

酒水摆进餐馆 价格至少翻倍

什么才是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作为代表餐饮行业的协会们,自然有自身的说法。可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消费者协会也有话说。各自立场的不同,让“霸王条款”的落地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但“市场行为”不能成为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理由。

去年,北京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随机对全市的63家餐饮企业进行调查,涉及13个酒水品牌的34个品种。数据表明,上述餐饮企业所提供的酒水往往高于市场价格的1至数倍。

以茅台53度飞天为例,市场价格为1080元左右,餐饮企业提供的价格为市场价格的200%至300%。五粮液52度市场价格798元左右,餐饮企业提供的价格为市场价格的150%至200%。36度百年牛栏山市场价格为105元左右,餐饮企业提供的价格为市场价格的200%。

市消协表示,高额的酒水利润是餐饮业设定此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动因,涉嫌不公平交易。而这种普遍的加价幅度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在事实上限制和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餐饮业提供酒水与菜品等产品性质不同,不能体现凝聚了员工服务与技术含量,制定高额酒水费用不符合常理。

“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应该回归到合理范围,以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为先决条件,而不应以‘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来强制消费者消费。”市消协的相关负责人说。

文/本报记者 王薇 制图/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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