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03-12 21: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李艳 |
分享到:
|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2014年3月3日)俞正声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政协实际加以部署和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贯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线,突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推动研究解决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加强新任委员培训,首次举办专委会主任专题研讨班,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和机关学习报告会、全国政协干部培训班等,共培训4000多人次,着力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推动工作。 (二)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议政建言,积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常委会按照中共十八大战略部署,集中政协优势资源,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深入协商议政,就财税、金融、科技、司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以开放促改革等开展深入调研,连续召开6次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直接听取意见,推动建言献策成果的转化。委员们提出了实施企业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三创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企与民企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取向、科学发展导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改革财税体制,完善“走出去”战略规划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重要建议。 (三)切实加强经济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经济领域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刻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着眼稳增长,强化对宏观经济动态研究和跟踪研究。围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重就解决产能过剩矛盾,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提出建议;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分别就珠江-西江经济带、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川陕苏区、大别山片区、乌蒙山区扶贫攻坚等提出对策;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新型研发组织支持力度,完善以科技金融为核心的扶持政策,发展生物质能源技术等具体建议。召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专题协商会,着重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智能城市等方面,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 |
相关阅读:
- [ 03-12]俞正声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 [ 03-12]福建政协主席张昌平在京看望海外闽籍侨领代表
- [ 03-12]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
- [ 03-1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 [ 03-12]政协工会界委员:尽快对劳动法开展执法检查
- [ 03-12]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
- [ 03-11]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闭幕:让协商民主发挥更大作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