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4-03-12 21:0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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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积极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团结联谊,更好地服务我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要按照国家总体外交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努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会议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政协全国委员会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拓展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努力搭建更多协商议政平台。要营造真诚协商、平等议事的民主氛围,鼓励委员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要求,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会议强调,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谋划和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人民政协成立65年来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更好把握工作规律和前进方向,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进提案、专题调研、委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新闻宣传、文史资料等经常性工作创新,推动政协工作更加活跃、有序、高效地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发挥各民主党派、界别、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作用的机制,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权利,加强联系和服务委员工作,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要牢记使命、珍惜荣誉,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切实担当起肩负的责任。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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