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以色列特拉维夫公共汽车爆炸案罪犯被判25年徒刑

2014-03-11 10:25  范小林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012年在以色列特拉维夫制造公共汽车爆炸案的一名巴勒斯坦裔以色列青年10日被以法院判处25年徒刑。

这位名叫做穆罕默德·迈费尔耶的青年今年19岁,他在2012年11月以色列-加沙战争期间,将炸弹放置在特拉维夫的一辆公共汽车内,引起爆炸,造成公共汽车完全被毁,28人受伤。特拉维夫地区法院10日以蓄意杀人、制造爆炸、造成大规模伤害和战时协助敌人等罪名判处他25年徒刑。

迈费尔耶是来自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但取得了以色列的公民身份,在以色列打工。他承认,在2012年以色列向加沙地带发动军事行动后,他在加沙地带军事武装派别的指挥和协助下,制造了特拉维夫公共汽车爆炸事件,目的是为被以军打死的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军事首领艾哈迈德·贾巴里报仇,并试图以爆炸恐吓以方,使其停止对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策划这次爆炸袭击的巴勒斯坦武装派别数名成员已在爆炸后全部被以色列逮捕。

(记者 范小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