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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约200万刑事被害人获赔无门 检察官倡立法

2014-03-11 07:08  王海亮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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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骨科主任刘忠军:

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

晨报讯(记者邹乐)“几天前,我所在的医院就发生锤子打伤医生的事件,伤医害医事件频发,这让一线的医生护士压力很大,情绪低落。”全国人大代表、北医三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昨天在北京团小组审议期间大倒“苦水”。他建议应重视伤医事件的危害,将医院从管理层面纳入“公共场所”,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而非“医闹”等非法途径。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把伤医、害医的行为和医疗纠纷混为一谈。一出现类似案例,网上甚至就有不少人叫好,这实际上是一种扭曲现象。”刘忠军认为,伤医、害医首先就是一种犯罪,即使有医疗纠纷,也不能成为伤医、害医的借口。

“医务人员的现状让人担忧,他们的压力比较大,情绪也很低落。”刘忠军说。“现在医学世家几乎消失了,医务人员子女当医生的已经没几个。”刘忠军介绍,妇产科、儿科、骨科等工作繁重的科室往往是伤医事件最频发的科室。据他了解,已经开始有一些家庭有条件的护士因为频发伤医而辞职转行。

而在刘忠军看来,伤医事件频发,应该改变医院目前的管理“定位”,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现在医院属于内保单位,出现医闹后,只要未出现人身伤害行为,警察在处理上就处于被动地位,也只能是调解。但实际上医院是人人可以进出的地方,和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没有差别。”刘忠军认为,一旦能在治安管理上将医院设为“公共场所”,公安人员执法就有了依据,“医闹”就不能随便在医院里妨碍正常秩序。

北京大学原校长周其凤:

学位法应尽快出台

晨报讯(记者邹乐)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原校长周其凤昨天在北京团参加审议时表示,目前施行的《学位管理条例》已经滞后,应尽快出台学位法,对教育方式、日常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周其凤解释说,我国现行的《学位管理条例》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当时没有学位制度和学位体系,硕士博士生的发展需要一个规范,条例的出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办学管理体制和办学形式已经日趋多元化,《学位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现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规模的培养都已经扩大了很多,高等院校的特长、服务领域也不一样,培养目标应针对不同的需要,质量标准也不能简单而统一。”周其凤认为,现行的《学位管理条例》中,许多相关概念没有被界定,学位分类体系不完善,学位评定、答辩、授予程序不够规范,学位管理体制也不尽合理,各主体之间存在职责权限不清等。

周其凤建议,进一步扩大内涵和外延,对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批、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培养质量保障及监督体系、教育方式及日常管理、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非科学学位的教育和学位授予、民办高校及与境外联合培养学位的认定、学籍管理及处罚、学生的申诉程序等内容做出明确和完善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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