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每年约200万刑事被害人获赔无门 检察官倡立法

2014-03-11 07:08  王海亮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北医三院骨科主任刘忠军:

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

晨报讯(记者邹乐)“几天前,我所在的医院就发生锤子打伤医生的事件,伤医害医事件频发,这让一线的医生护士压力很大,情绪低落。”全国人大代表、北医三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昨天在北京团小组审议期间大倒“苦水”。他建议应重视伤医事件的危害,将医院从管理层面纳入“公共场所”,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而非“医闹”等非法途径。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把伤医、害医的行为和医疗纠纷混为一谈。一出现类似案例,网上甚至就有不少人叫好,这实际上是一种扭曲现象。”刘忠军认为,伤医、害医首先就是一种犯罪,即使有医疗纠纷,也不能成为伤医、害医的借口。

“医务人员的现状让人担忧,他们的压力比较大,情绪也很低落。”刘忠军说。“现在医学世家几乎消失了,医务人员子女当医生的已经没几个。”刘忠军介绍,妇产科、儿科、骨科等工作繁重的科室往往是伤医事件最频发的科室。据他了解,已经开始有一些家庭有条件的护士因为频发伤医而辞职转行。

而在刘忠军看来,伤医事件频发,应该改变医院目前的管理“定位”,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管理。“现在医院属于内保单位,出现医闹后,只要未出现人身伤害行为,警察在处理上就处于被动地位,也只能是调解。但实际上医院是人人可以进出的地方,和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没有差别。”刘忠军认为,一旦能在治安管理上将医院设为“公共场所”,公安人员执法就有了依据,“医闹”就不能随便在医院里妨碍正常秩序。

北京大学原校长周其凤:

学位法应尽快出台

晨报讯(记者邹乐)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原校长周其凤昨天在北京团参加审议时表示,目前施行的《学位管理条例》已经滞后,应尽快出台学位法,对教育方式、日常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周其凤解释说,我国现行的《学位管理条例》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当时没有学位制度和学位体系,硕士博士生的发展需要一个规范,条例的出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办学管理体制和办学形式已经日趋多元化,《学位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现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规模的培养都已经扩大了很多,高等院校的特长、服务领域也不一样,培养目标应针对不同的需要,质量标准也不能简单而统一。”周其凤认为,现行的《学位管理条例》中,许多相关概念没有被界定,学位分类体系不完善,学位评定、答辩、授予程序不够规范,学位管理体制也不尽合理,各主体之间存在职责权限不清等。

周其凤建议,进一步扩大内涵和外延,对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批、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培养质量保障及监督体系、教育方式及日常管理、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非科学学位的教育和学位授予、民办高校及与境外联合培养学位的认定、学籍管理及处罚、学生的申诉程序等内容做出明确和完善的表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