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庆:将个人信息权作为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
2014-03-09 15:23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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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9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会主席杨元庆作了题为《移动互联时代的公民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发言。 杨元庆: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智能终端的快速普及、3G/4G网络的铺设建成、新媒体新应用的广泛使用正在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据统计,我国已有近5亿手机网民,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每天发送200亿条信息。移动互联推动了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侵害个人信息安全就是日益凸显的问题之一。 任何人都不愿意成为“玻璃缸里的金鱼”,但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的经历。比如,去房产中介咨询一次,做装修的电话和短信就来了;电信诈骗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或者朋友索要钱财;智能手机软件安装或更新时都会冒出对话框,要你授权它读取通讯录、短信等信息,有些还要求授权后台录音、发短信、拨电话,大多数人没仔细阅读就选择同意,很多软件应用开发商搜集的信息远远超出了所需范围,而用户对可能引发的风险还浑然不觉,如果管理不当或被黑客攻击就有很大风险,有的则成心钻空子以牟取不法利益。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统计消息,655%的网站存在安全漏洞,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接近1500亿元。非法获取和买卖个人信息已经严重威胁公民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秩序,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亟待解决。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相关立法的滞后和缺失 涉及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民法关于人格隐私保护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及有关部门规章等。但相对于飞速发展的移动互联产业,现行立法不够系统完备,有的没有规制,有的缺乏可操作性,非法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太低,未形成足够的法律威慑力。无法可依将导致执法无据、守法也无遵循。 二、移动互联网的技术特点对安全提出新挑战 移动智能终端采用开放的系统和架构,极大地促进了应用和内容的发展,但也更容易受到恶意软件的攻击,加上智能终端时时在线的特点,用户终端存储的信息更易被窃取。但是目前移动互联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尚不完善。 三、法治意识淡薄,社会诚信缺失 在某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非法获取和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已发展成黑色产业链。一些人因为缺乏法治意识在网上任意发布他人信息,对社会整体诚信提出严峻挑战。 为此,建议如下: 一、依法治理,筑牢底线 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权作为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选择权及个人信息安全。通过法治手段铲除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毒瘤。 二、加强信息安全行业监管,从技术层面实施防范 建立涉及信息安全事务的部门协调联席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力度,不留监管真空。主管部门加快政策、安全标准的制定,提高移动互联应用软件的安全认证门槛,对软件开发商获取个人信息行为提出明确规范,禁止采集不需要的信息,允许用户在隐私授权上保留选择权。鼓励支持终端厂商研发安全软件,推动完整的安全生态系统建设。 三、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诚信网络社会,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加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发挥移动互联的新媒体功能,网聚正能量,让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 公民个人信息所体现的是人格尊严和人性自由,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体现了民主法治国家对人的基本尊重。希望移动互联给人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能带来安全和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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