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向女工友求爱不成生恨意 酒后欲强奸被判刑

2014-03-05 07:52  于从文 方飞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盐城3月4日电 (于从文 方飞权)在江苏滨海县打工的湖北籍男子景某某,对同车间的女子陈某产生好感,但向陈某求爱失败,酒后欲在陈某宿舍强行发生性关系,遭陈某反抗未得逞。4日,滨海法院以强奸罪判决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19岁的景某某,是从湖北孝感市到江苏滨海县的打工人员,与陈某同在滨海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相处时间久了,景某某渐渐对陈某产生爱慕之情,并向陈某表达了想和她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的愿望。陈某觉得自己的年龄比景某某大,一直把景某某当成弟弟对待,便婉言拒绝了景某某的表白。

2013年8月16日晚上,景某某请陈某等工友一起在餐馆吃饭。因心情郁闷,景某某在桌上借酒烧愁,吃完饭后众人又一起去唱歌,景某某又喝了不少啤酒。当日23时左右,陈某扶着有些醉意的景某某回公司宿舍时,景某某欲和陈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陈某的拒绝。后陈某独自到自己的宿舍去休息,景某某趁陈某打开宿舍房门之际,强行进入她的房间并将房门反锁。在房间内,景某某又向陈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再次遭到陈某的拒绝。景某某借着酒劲,采取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欲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因陈某的叫喊反抗而未得逞。后他人报警,景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景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景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