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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改革把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2014-03-04 11:59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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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11:00,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召开,大会新闻发言人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我们每天都有机会听到有关上访者的一些悲惨遭遇,我们也经常能听到中国老百姓通过写信或者示威的方式,抱怨官员滥用职权,让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使得他们的人权、社会和民事权力受到侵犯,为什么他们只能被迫选择上访,而不能通过法院或者现行的司法体制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中国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访的制度?

[傅莹]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应该说这些年它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所以,我们的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者挑战,对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这一点从政策上、从改革上已经提出许多改进的路径。

其中与人大关系比较大的一点,通过改革要把这些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的轨道。在中国我们通称“民告官”,从法律上讲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行政诉讼法,这是20多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这20多年来可以看到这部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从调查的结果看,比如这些年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另外,也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群众也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修订,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条是行政复议法,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论上讲,这是一个更加便捷的救济渠道,但是从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作用也还是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层,人们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会把对这部法律的修订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修订这两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通过这样的改进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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