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
2014-03-03 16:16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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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韩启德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俞正声](五)切实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保持经常性和有效性,避免随意性和流于形式。要加快履职制度建设与创新,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缺乏制度规范的及时填补空白,做到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衔接,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相配套,努力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 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执行。要提高对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要从政协工作全局出发,以新的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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