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小产权房分类处理 涉六类房应依法拆除
2014-03-01 13:18 范辉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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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议,对“已建已售”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本报讯(记者 范辉)国土部网站昨日消息,北京国土局和住建委日前向国土部、住建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时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认为应当对六类情形小产权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房屋质量不达标应拆除 根据北京的建议,六类拆除情形分别是: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此外,“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拆除。 对“已建未售”小产权房将“双处理” 北京市建议,对“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应“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其中进行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同时,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北京市还建议,对“已建已售”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北京国土系统的统计,自去年11月底以来,北京总计拆除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 北京已摸清小产权项目有关底数 此外,自2012年5月起,北京市开始调查摸底,先后组织对以“汽车营地”、“生态农庄”、“私家菜园”等各类名义违法建设、销售的变相小产权房,2008年以后新建、续建、销售的小产权房,以及2008年以前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统计汇总,有关底数已初步摸清。北京市将结合清理整治工作实际,分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清理认定2008年1月1日以来新建小产权房项目85个,涉及土地面积5000亩,总建筑面积约381万平方米,相当于534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截至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已曝光85个小产权房项目,以及23个变相销售小产权房的项目。这些项目已全部进入检查、整改和处罚等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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