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微谈:雾霾下的“权利”,如何保障?
2014-02-27 11:25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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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6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张紫赟、俞菀、郝方甲、周劼人)2014年,首个微信时代全国“两会”,新华社邀请近百位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和各界专家组建“两位微谈”微信圈,每日就热点话题进行在线讨论,集成报道。26日,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进行了第一期“微信访谈”话题。 【主持人】近日中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再次被重度雾霾笼罩,监测显示今日北京PM2.5指数继续爆表,局部超500,雾霾之下,新闻不断:石家庄一市民就雾霾污染起诉市环保局,北大附中顶住市教委复课压力给学生放“雾霾假”,网民热议雾霾天工作应该发放“雾霾补贴”。雾霾下的“权利”如何保障?讨论现在开始。 【交锋一:雾霾补贴,该不该有?】 【锐数读】新华社联合数托邦创意分析工作室抽取了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共105684条有关“雾霾”的微博,网民在谈论时,“雾霾补贴”和“雾霾假”是大家谈论的高频词。那么这补贴该不该有,大家说说吧。 【锐微谈】 全国人大代表朱海燕:应该差别发放,室内和室外工作的影响程度就不同。 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该发,但不分职务与工种,在一定值雾霾环境下生活的都该有,因为在家在哪里都不可避免。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室外空气污染列为人类致癌物(一级)。 网民@lixia12等:怎么发是个标准问题。但“霾补贴”计算起来不容易啊。 廖新波:发放标准确实不好定,比如可在pm2.5达到某值状态下发放,像高温补贴一样制定标准。 网民@游来游去的老徐等:同意。发的钱是不是可从排污企业、汽车使用者等处收取。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永华:钱不可能由企业出,因为没有这方面法律,而且产生雾霾到底算自然还是人为、算企业还是居民都还无准确定论。 全国政协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如雾霾补贴还存在法律空白,应尽快立法立规,使这种补贴有法可依。 廖新波:补贴可促进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相比干净的空气,谁会愿意拿雾霾补贴?! 朱海燕:(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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