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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武器出口打开方便之门 击破“和平”幌子

2014-02-27 08:45  刘洪亮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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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于24日确定了用以取代现行“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新原则基本内容。新草案内容几乎全面推翻现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则”,不仅大大拓宽了日本武器出口的范围,连限制条件也显得“非常灵活”,便于日本政府操作。现行“三原则”从原则上禁止日本对外出口武器和相关技术,而新原则的核心是“在有助于日本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允许出口,比如进行国际武器共同开发等。

日媒称,安倍政府计划在今年3月出台武器出口管理新原则,新草案主要内容于24日基本敲定。新草案允许日本可向国际机构和海上交通要道的沿岸国家出口武器,并可在海外为美军修理飞机,强化劳务合作。

日本现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于1967年4月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包括“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经过10年左右的发展,这一原则基本上完全限制了日本的武器出口。但自19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国内要求修改这一原则的声音开始出现。2006年,小泉纯一郎执政时,首次放宽武器出口限制。截至目前,武器出口三原则已经被日本历届政府添加了21项“例外”。武器出口三原则早已被架空。

此次日本政府拟定的新草案对现行原则做出了全面修改,以有助于日本的安全为条件广泛允许防卫用品及技术的出口。新三原则规定如下:“不在明显有碍维持国际和平与稳定的情况下输出武器”;“对出口武器的再转手条件设定限制,严格审查”;“只在能够确保妥善管理的情况下,允许出口的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转给第三国”。

鉴于自卫队将使用F-35战斗机,草案允许日本参与多国间的防卫品共同研发,并可向原产国交付按许可证生产的防卫品。在自卫队活动和保护侨民所必须的情况下也可出口武器。草案还规定“不为经济利益出口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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