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滥用公权缺少监管:公章拴村长裤腰带上
2014-02-26 07:13 周亚军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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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晋源区监管公章、联审合同、设立村廉巡视员 村干部用权,咋监管?(走转改·一线调查) 核心阅读 “村官那点权,还有必要规范吗?”有人对规范村官权力不以为然。但随着城镇化建设提速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展,一些因村官滥用权力而出现的纷争越来越多。对此,太原市晋源区扎紧制度笼子,强化了村干部权力监管。 □公章公管 规范用章程序,引入为民服务站两级监督 大年刚过,晋源区罗城街办寺底村村民张润生到村里的为民服务站顺利盖了公章。他说:“以前公章挂在村长裤腰带上,走到哪带到哪,半天找不着人;关系不好的,盖个章还要看脸色。现在公章放在为民服务站,方便多了。” 在寺底村为民服务站,村里的主要公章——村委会章、党支部章以及财务章被保管在墙角的一处保险柜里。公章“挪窝”发生在一年前的蛇年春节。 晋源区纪委书记张彤告诉记者,随着太原城市中心南移,这里成了城市化的主战场,征地拆迁比比皆是。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农村经济事务增多,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处置、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剧增。一些村干部滥用公权,引发群众不满。 “根据问题导向分析,大部分农村问题都出在三资管理上,即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但追根溯源,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公章上。村委会执行党的政策不严谨,或者有私心,用章不严格,‘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没走好。”晋源区委书记王立刚说,“章的环节把握好了,就能倒逼走好程序,减少矛盾。” 自2013年起,在确保村级印章的使用权、审批权仍属村级组织的前提下,晋源区实行村级印章由村、镇两级为民服务站(中心)监管。 按照村章监管新规,党内证明、婚嫁、贫困学生证明等一般事项村里即可加印,还能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而参军手续、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集体经济立项承包等需要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必须严格履行程序才能加印。 张彤告诉记者,为监督村级公章用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选出公章管理人员,实行双人双锁,而且配备了视频监控。原先拴在村长裤腰带上的公章,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三级联“审” 管好集体资产,刹住经济合同乱签之风 在王立刚看来,强化印章使用监管只是推进村级民主、基层治理的第一步,“村委会不仅是社会管理组织,还是经济管理组织,所以,只监管村里公章还不够,还得管住钱。” 在晋源区2013年的农村三资合同清理中,发现村委会乱签合同现象严重。在1万多份没有备案的涉农集体经济合同中,有的没有清晰的土地承包范围,有的期限一签50、70年,还有些明显违背市场规律,把集体资产卖个白菜价。 为此,晋源区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三级联审制度,杜绝幕后猫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三级联审要求,村两委首先提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意见,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初审,然后,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监管服务中心审核,再经区政务中心组织项目会审。审核通过后,返回村里履行“四议两公开”等程序,未经三级联审不得加盖村级印章。 王立刚说:“三级合同联审,虽然有个‘审’字,但实际上是把关、核准的意思,并非行政审批。村里对于全市规划、产业发展等掌握的信息毕竟有限,一些涉及农村发展的项目提交到镇里区里,既能避免重复建设,更重要的是上级部门可以提前介入,帮村里拿主意、想办法。” 三级核准还解决了村干部的思想包袱。棘针村村主任米有根说,“过去签一个项目,包一个工程出去,不管你贪没贪,老百姓都觉得你拿了好处,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现在三级核准,又有统一的合同文本,群众对三资管理放心了,咱当村干部的也卸下了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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