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4-02-25 11:47  郑启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黄晓夏  
分享到:

原标题: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新华网华盛顿2月24日电(记者郑启航 高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4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一致认定,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继续或再次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加权平均税率为119.02%。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在反倾销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这一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反倾销税将导致倾销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美国政府从1997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2013年3月发起针对该产品的第三轮日落复审。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