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腐败滋生重拳打击 回顾欧洲议会十年反腐路
2014-02-25 09:58 盖琳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林晨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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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办公室13年办案3500起 正是因为1999年3月的这次丑闻,欧盟当年成立反欺诈办公室,它是打击欺诈的核心组成部分。虽然它是欧洲委员会的一部分,但是它有特殊独立的属性,目前由435位公职人员组成。来自意大利的乔瓦尼·凯斯勒是现任最高领导,拥有很深厚的法务背景,当选过意大利国会议员,多年一直致力于反腐工作。反欺诈办公室可进入所有欧盟成员国或欧洲机构内部进行欺诈调查,也可以在非欧盟国家的配合下进行外部调查,重点调查打击欺诈、腐败和其它非法活动。关于在欧盟的内部调查,反欺诈办公室能直接和突击进入任何欧盟机构、组织、办事处等部门,有获取任何信息的权力。在调查完毕后,反欺诈办公室拟定一份报告,包括所应采取的行动建议。反欺诈办公室直接由欧洲议会内部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监督。据官方数据,从1999年至2012年,反欺诈办公室已执行3500起案件调查,欧洲335名公职人员或政治家被送入狱,总共服刑900年,追缴赃款11亿欧元,平均每年追缴1亿欧元。反欺诈办公室还追回9.45亿欧元预算,成员国法院累计判刑511年,其中不包括70年缓刑。其中最轰动的当属调查欧洲议会前议员、奥地利前内政部长恩斯特?施特拉塞尔,他最终入狱4年。2011年两名《泰晤士报》记者乔装成说客与恩斯特见面时,他涉嫌以帮助修改议会提案为条件,接受权钱交易。 因为恩斯特受贿事件,欧洲议会重新规范了议员在接受游说过程中的行为准则。腐败现象经常发生在政府公关和游说的过程中。在笔者看来,游说是欧盟政治体制下最重要的民主协商手段。在一个决策的过程中,所有被涉及的大小欧盟机构的公职人员都会与代表各方利益的协会、非政府组织、企业、行业和专业组织、工会、智库等组织接触。为避免欧盟官员在与这些利益集团接触时产生腐败问题,在欧盟理事会的支持下,欧洲委员会与欧洲议会联合建立了“欧洲透明注册”系统。注册的利益集团必须注明代表哪方利益、目的、目标、资金来源,以及指定所代表的客户或会员等信息,此外还要遵守“不能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等一系列行为守则。注册的利益集团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在网站上公开透明,向公众开放。目前已有大约1.5万家利益集团注册了“欧洲透明注册”系统。 滥用职权,造成行政失当也被看成是一种腐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欧盟创立了欧洲监察员。欧洲监察员由欧洲议会选举产生,可以调查包括欧洲议会在内的所有欧盟机构和组织,并且制定关于行政失当的报告。任何在欧盟地区生活的自然人都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欧洲监察员投诉。投诉表格可在各成员国的欧洲监察员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官方网站上下载。在欧洲工作多年,笔者认为“滥用职权”最主要的是对“冲突利益”的定义。欧盟定义“利益冲突”是指公职人员的某种行为与私利挂钩,如决策者的利益冲突;决策、公共财政分配、公共采购方面的利益冲突等。 在欧洲,腐败不仅仅是经济犯罪。来自英国的欧洲议员德瓦告诉笔者,行贿与受贿最大的危害并不只是资金的丢失,而是决策者在做决策时,不能为他所效力的机构或国家负责,而最终腐蚀机构,甚至瓦解国家。欧盟已将官员的行贿与受贿确定为刑事犯罪。此外欧盟及成员国的各级政府每年向民众公开政府开支和运作经费,施行公共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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