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腐败滋生重拳打击 回顾欧洲议会十年反腐路
2014-02-25 09:58 盖琳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林晨 黄晓夏 |
分享到:
|
3500起案件,335人入狱,总共服刑900年,平均每年追缴1亿欧元赃款……这是欧盟反欺诈办公室1999年至2012年法办公职人员腐败的一组数据。今年2月3日,欧委会出台的报告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欧盟每年因腐败造成的约1200亿欧元损失相当于欧盟一年的财政预算。在贪欲的诱惑下,欧盟同样滋生出与腐败有关的现象,如议员和官员冒领工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为抵制腐败,欧盟这些年可以说打出了很重的组合拳。笔者2000年到比利时留学,2005年到欧洲议会正式担任议员助理工作,10多年来亲身经历数次欧洲议会应对反腐的体制改革,无论是公职人员根据要求申报财产,还是所有欧洲议员同工同酬、议员助理强制公务员化等,很多措施都体现着欧盟严打腐败的决心。 行为准则不足以杜绝腐败 笔者到欧洲的前一年,欧盟为反腐在制度上有过一次大动作。1999年,欧盟在欧洲理事会的框架下,与欧洲非欧盟国家成立反腐败国家联合会。2001年,该组织出台相关《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其中包括申报个人利益等一系列广泛的要求。近年来,欧盟将公职人员申报财产和收入以及配偶和子女的收入越来越多地纳入反腐败规定中。10多年来,欧盟施行所有公职人员(包括退休不久的公职人员)工资透明化。欧盟官方网站上公布所有工资等级。等级通过考核决定。每位公职人员按照各自的等级每月领取固定数目的工资。级别较高的官员每年还要申报财产,其中包括配偶和所受抚养子女拥有的资产。 欧洲《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出台,并没有让腐败现象彻底杜绝。欧洲议会在2007年前后出现过极为突出的腐败问题。2004年,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等10国加入欧盟;2007年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加入欧盟。随着这两次欧盟扩容,一些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国家获得欧洲议会的席位。然而按照当时的规定,欧洲议员的工资待遇与各成员国国会议员水平一致。这就客观造成欧洲议员同工不同酬的局面。在(2004-2009年)第六届欧洲议会中,月薪最高的是来自意大利的议员,工资大概1.1万欧元左右;而工资最少的,像来自斯洛伐克、立陶宛这样国家的议员,每月工资仅有七八百欧元。因此,一些议员为争取更高收入,有的骗取会议补贴,在会议签到簿上签上大名就扬长而去;有的骗取出差补贴,谎称周末出差或坐飞机经济舱而按公务舱价格报销。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是当时欧洲议会没有把议员助理强制公务员化,所以一些议员为骗取助手经费,制造假身份证,雇不存在的人,有的申报自己的妻子、孩子甚至祖父做助手。 为打击这种腐败现象,欧盟决定从2009年第七届欧洲议会开始,所有议员同工同酬,月薪在9000欧元左右。所有议员助理公务员化,录用要经过严格审查,不允许议员雇亲属。这些制度出台后,笔者发现身边的一些熟面孔很快就见不到了。欧盟在2012年1月1日出台的行为守则要求每位欧洲议员有义务向公众提交其财务状况的详细声明。声明还要求细致到他们到哪里旅行、住宿、生活费用、报销费用等。如果以公务身份与人就餐,还要记录有哪些人,吃了什么,谈论了哪些话题。声明要告知参加了哪些活动。在代表欧洲议会官方身份收到礼物时,礼物也必须申报。细则声明刊登在欧洲议会官方网站上。任何违反行为守则的议员都会受到处罚,处罚由议长在全会上宣布,并刊登在议会网站上。在笔者看来,此举会影响受处罚议员的政治前途。 在体制上,欧洲议员有监督欧盟机构和欧盟官员的权力,监督欧盟开支也是一项重要的责任。欧洲委员会曾因欧盟资金管理不善,项目专款被滥用、欺诈、贪污等问题遭欧洲议会弹劾。1999年1月14日,欧洲议会在对欧洲委员会的不信任动议被否决后,即决定成立由5人组成的“独立专家委员会”,15日下午提出的关于欧洲委员会舞弊、徇私和财务管理不当的报告长达146页,措辞严肃地列举了委员会舞弊严重、任人唯亲、管理混乱的现象。3月15日夜间,欧洲委员会20名委员经过3个小时的讨论后宣布集体辞职,这是自1958年1月《罗马条约》生效以来,欧洲委员会首次集体辞职。 |
相关阅读:
- [ 02-25]专家:制度反腐纳入顶层设计 纪检双重领导将具体化
- [ 02-24]社科院发布法治蓝皮书总结2013年反腐 “59岁现象”依然显著
- [ 02-24]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02-24]审计机关还应大力拓展反腐空间
- [ 02-24]李克强:制度管权管钱 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
- [ 02-22]住建部: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 贪污贿赂仍突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