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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3年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基本同步

2014-02-24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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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4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今日指出,2013年我国实现了居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2014年2月24日,国家统计局在《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了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同时首次发布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后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在谈及为何发布该项数据时,王萍萍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让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等战略要求。这就迫切需要统计部门提供城乡一体化的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工作模式的影响,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虽然,分别反映了分城乡的居民收入及变化,为过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是,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全貌,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为改变这种状况,与加拿大统计局合作,经数年共同研究,国家统计局2012年经批准,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抽选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正式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因此,城乡可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是基于规范统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

王萍萍指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对全国16万户居民家庭的直接调查。

国家统计局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建立抽样框,对全国城乡居民统一按照常住地进行科学的概率抽样,随机抽选调查住宅和调查户,较好地覆盖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全国共抽选出1650个县(市、区)的约16万住户参加调查。样本规模和分布经过科学测算,抽样结果经过严格评估,对全国和分省有代表性。

王萍萍介绍说,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主要是企业薪酬继续上升,就业人数稳定增加;27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二是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主要是营改增的行业地区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600多万户小微企业,切实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收入。三是受居民出租房屋面积增加、租金上涨影响,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四是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包括养老金在内的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

2013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是2013年农民工人数继续增加,农民工工资水平保持较快上涨。2013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同比上涨13.9%。二是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较快增长。主要是自营劳动力数量增加较快,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增长19.0%。三是由于租金、红利及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等快速增长,财产性收入继续增加。四是部分地区陆续提高了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标准,使得转移性收入依然增长较快。

从全年个人收入所得税增长12.2%的情况看,收入和税收的增长情况也是匹配的。

2013年,我国经济运行环境错综复杂,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稳定较快增长、与GDP增长保持基本同步,实属难能可贵。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改善,从加强农业基础、稳定经济增长、扩大人员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多方面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的结果。

王萍萍指出,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7.7%。从总体上看,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保持了基本同步。

比较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是否同步,需要在同范围、同口径、同方法下进行,即人均数与人均数比、全体数与全体数比、实际增速与实际增速比。2013年,我国GDP总量实际增长7.7%,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因素后,人均GDP实际增长7.1%,与之对应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1%。即使增长稍慢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增幅,与人均GDP7.1%的增幅也是基本相当的。所以,综合上述各种情况,2013年我国实现了居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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