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五证全无”诈骗超3亿,监管竟成“睁眼瞎”

2014-02-23 16:46  傅勇涛、马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海口2月23日电(记者傅勇涛、马超)150套商品房被开发商一房多卖,涉及资金1.4亿元;1200余户购房者2亿多元的团购预订金也被挪作他用;开发商“五证全无”,相关部门三年熟视无睹……这桩发生在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咄咄怪事,发人深省。商品房预售制度缘何变成“一纸空文”?诸多监管部门为啥变为“睁眼瞎”?

低劣圈钱屡屡得逞,“一房多卖”曝出黑洞

高息借款购买土地、拿土地作抵押换取银行贷款、一房多卖偿还贷款和借款……这是开发商聂仲根在资金链吃紧的情况下,拆东补西圈钱的“连环计”。海南澄迈县“阳光花苑”小区150名业主惊呼:“用大半辈子积蓄买来的房子户主却是别人?”

此案目前已被警方侦查终结。据知情人士透露,聂仲根在2008年成立两家公司,经营房地产项目时,注册资金仅1000万元,他买地款绝大部分是高息借款筹集。“按照4%的月息计算,一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多达900多万元。”

在银行贷款收紧、楼盘销售不畅的情况下,部分房企往往利用一些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来进行融资。在明知资金回笼乏力的状况下,聂仲根是如何利用两家资质偏差、实收资本为零的公司一步步圈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呢?

虚报注册资本提高公司“身价”,高息揽金购置土地,以土地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据办案民警王侦侦介绍,聂仲根在2011年通过中介公司虚报注册资本4000万元,故意夸大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占地99亩的阳光花苑小区,土地出让金7000多万元,其中5000多万元是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高息借款。购置土地后,又以土地和地上建筑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1亿元。”王侦侦说。

一房多卖,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银行贷款。记者采访了解到,“阳光花苑”的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9000元,聂仲根要求售楼人员将已经出售的房屋,以每平米4000元左右的团购价再次出售,每平米至少净赚8000元。

商品房团购预订金支付土地出让金。聂仲根在开发占地200亩的一楼盘时,1200余户、2多亿元的新疆一家单位的团购预订金用于缴纳54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在签订商品房预定合同前,已将这个项目中的一宗土地抵押给一家担保公司,获取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后续开发。

开发商“五证”不全,多重诈骗“畅行无阻”

一些澄迈县的干部也为聂仲根的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记者调查发现,聂仲根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建设审批、招投标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也未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和预售房屋,而国土、城建、税务等诸多监管部门竟成了“睁眼瞎”。

据了解,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林中校在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在审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项中,多次收受聂仲根的贿赂,日前被海南省纪委“双开”,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前几年,随着海南地价一涨再涨,房地产开发成为“香饽饽”。聂仲根的公司在设立之初,就存在法人机构不健全、运营机制和规范管理制度不成熟等情况,导致公司在后期经营时资金和人员管理混乱。“员工挪用公司资金动辄近百万元,多名员工利用公司融资平台诈骗圈钱。”王侦侦说。

事实上,海南实施购房“网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避免一房二卖。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绝大部分房企在对房屋的实际销售过程中,普遍采取的办法就是集中网签,前期先跟购房者签订纸质合同。不及时网签、诱导欺骗消费者等系列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存在已久。一些购房者对记者说,对于购房网签“一头雾水”,开发商为何推迟网签和不进行房屋预售登记也毫不知情。

扎紧监管之笼,别让消费者“雾里看花”

尽管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市场上在售商品房多为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至2年时间。因此,类似海南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年来在广东、河南、山东等地时有发生。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虽说为防范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但是对开发商不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现行的政策、法规却没有任何规定如何处罚。

那么,如何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避免多部门的监管职能成为一纸空文?

“加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管理监督力度是根治‘一房多卖’的首要措施。”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表示,住建部门要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严格审批房屋预售许可证和严格监督房屋预售、抵押登记,切实将资质偏差、借钱圈地的房地产企业挡在门外。

海南川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平律师说,参与项目审批的部门,都应该建立全过程管理、责任倒查、终身负责的机制,使项目投诉和案件处理与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弥补政府管理部门的缺位和失措,避免市场上“黑心房”大行其道。

购房者在购房前也应做足功课。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购房者轻易相信开发商“预售房屋不能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购房后很少上网查验备案手续。一位林姓受害者经熟人介绍,甚至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直接汇款预定房屋,后续购房程序和缴款完全听任开发商摆布,出事后才直呼:“应该当初多查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