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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抄袭赤裸裸 向服务商投诉侵权更有效

2014-02-23 09:29  薛松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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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诉讼得不偿失 向服务商投诉更有效

虽然微信平台已经开通举报和处理途径,但很多权利人依然感到烦恼:举报程序繁琐,举证要求很多,而且没有时限承诺。“新闻内容过了几天就没人看了,等到维权成功也没意义了。”有自媒体人士如此说。还有媒体人士说,就算被关闭账号,侵权者完全可以再注册一个。

有媒体报道称,众多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即转载他人新闻原创作品的现象正愈演愈烈。与一些网站还采用洗稿等隐蔽手段相比,不少微信公众号干脆照抄照搬,手段更为不加掩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有很多微信公号“是赤裸裸的抄袭和复制”,尚处在“强盗时代”。在王涌看来,在微信时代,侵权者的普遍心态是 “只要不陷入刑事责任,就大胆地侵权”。

不少作者因此疑惑: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法律属性如何认定?其是否受著作权相关法律的约束?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办法能有效保护作品版权?

对此,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说,只要符合独创性的要件,就属于作品,作者本人就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其中一项权利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作者许可,通过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产品传播作品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但赵占领认为,不同于以往的网络版权侵权,通过微博、微信侵权的主体更多是个人,加上作品篇幅往往不是很长,通过诉讼维权,赔偿标准不高,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他建议,对于权利人而言,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向微博或者微信服务商发出侵权通知,要求服务商删除侵权内容,若不删除,则可追究其侵权责任。“比较高效的方式还是按照微信或者微博服务商的侵权投诉方式,发侵权通知,一般情况下服务商都会进行处理的,只是响应的时间会因个案而异。”

服务商

出台相关细则 加大打击力度

记者昨日采访了腾讯公司,相关人士回应说,微信公众平台鼓励原创内容,坚决反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协议》对于平台内容规范也有明确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微信公众账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他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户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中发现相关内容侵犯了自身权益,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举报机制和微信公众平台的侵权投诉指引进行举报。微信将根据违规程度依法进行处理。

据他介绍,核实后平台会对被举报的账户进行处理。首次被举报会给予删除侵权内容处理。如果之后还被多次举报将有更严格处理,比如封号。

腾讯公司人士还表示,将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规范,很快会出台相关细则。 文/记者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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