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父亲不在家,13岁女孩小玉(化名)带着18岁的男网友张某回家,当晚同宿,次日中午女孩父亲发现后报警。昨日记者从新生派出所获悉,因涉嫌强奸张某被批捕。 女儿房间里跑出陌生男青年 1月22日下午4时许,新生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该所辖区居民王先生报警,称13岁的女儿被强奸了。民警立即赶到王先生的租住地。“当时看到王先生和亲友将一名男青年围住,说这名男青年强奸了他13岁的女儿小玉。” 王先生介绍,他与妻子离异多年,小玉从小在县区老家,由爷爷奶奶照看。今年寒假期间,小玉来到父亲身边,住在王先生的房间隔壁。 王先生在市区某单位打工,1月21日外出上班,很晚才回家。次日中午,王先生见女儿未起床,于是敲门叫女儿起床。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女儿房门突然打开,冲出来一名男青年。男青年见站在门外的王先生很惊慌,撒腿往楼下跑。王先生怀疑男青年是小偷,一边追一边大喊附近的亲友过来帮忙。众人追上男青年,将其带回王先生的住处。 13岁女孩带男网友回家住宿 男青年被抓后,王先生找到女儿,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小玉说男青年不是小偷,是她的网友。21日小玉趁着父亲外出上班,将男网友带回来住。王先生听后大怒,质问男青年对女儿干了什么坏事,男青年承认与小玉发生了关系。王先生认为女儿是被强奸的,立即报警。 民警了解这些情况后,将男青年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男青年张某,18岁,山东人,此前在浙江打工。3个月前,张某在网上与小玉结识。 小玉的父亲忙着工作,对女儿疏于管教和关心,小玉很寂寞,于是在今年寒假期间邀请张某来徐见面,张某虽然知道小玉年仅13岁,但还是来到徐州。1月21日,小玉和张某玩了一整天。小玉知道父亲外出未归,邀请张某回暂住地。张某也动了坏心眼跟着回来,当晚与小玉发生了性关系。 男青年涉嫌强奸被逮捕 事发后张某的父母也来到徐州。事情搞清楚后,张某自以为没事,但是云龙警方认为,张某涉嫌强奸幼女,决定予以刑拘,昨日张某被云龙区检察院批捕。 据新生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交,就构成强奸罪。 (记者 周涛 通讯员 张琳琳) |
相关阅读:
- [ 02-20]男子与女网友开房进错门搂错人 被行政拘留8天
- [ 02-20]消毒餐具油渍斑斑 网友吐槽:“会长您敢用吗?
- [ 02-20]月薪三千过得潇洒 厦励志哥生活攻略获网友点赞
- [ 02-20]绿地副总裁欲帮上海足球崛起 网友:先帮申花还债
- [ 02-20]绿地副总裁欲帮上海足球崛起 网友:先帮申花还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