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政府采购第一案再起波澜 现代沃尔告财政部败诉

2014-02-19 07:05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分享到:

由于认为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在一场联合采购中存在“猫腻”,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现代沃尔”)遂向财政部进行投诉,在规定时间内未获答复后,九年前,现代沃尔对财政部提起行政诉讼。财政部两审败诉后,向现代沃尔做出处理决定,但现代沃尔不服该决定,再次起诉财政部。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现代沃尔的诉讼请求。

因丢单向财政部投诉

这起案件源于“非典”疫情之后举行的一场价值高达114亿元的政府招标采购。由于案件标的大,加之发生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之初,因此也有“政府采购第一案之称”。

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分别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仪器设备。在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开标合计586台的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沃尔公司在两次投标报价中均为最低,却都未中标。

2004年12月21日,沃尔公司向财政部投诉,认为招标过程存在问题。

财政部两次被起诉

收到投诉后,财政部未予回应。2005年3月23日,沃尔公司以财政部在法定30天时间内未能做出处理决定,也没有给予答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将财政部告上法庭。

2012年11月21日,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按照北京市高院的终审判决,财政部受理了现代沃尔公司对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投诉,并于2013年5月13日做出《财政部投诉处理决定书》,其中指出“投诉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对于这一处理决定,沃尔公司认为该决定缺乏依据且认定事实自相矛盾,因此再次将财政部告上法庭,并将卫计委、发改委和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三家单位列为第三人。

双方庭审各不相让

2013年12月12日,距离涉案招标9年后,市一中院再次开庭审理这件政府采购大单引发的行政诉讼。

沃尔公司在行政起诉状中表示,在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开标合计586台的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两次竞标的中标者是同一家公司,其投标价格为每台8万元,是所有供应商中最高的。沃尔公司认为招标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并要求采购方给予合理解释。

针对起诉,财政部的代理人表示,决定做出的依据和程序均合法。

法院驳回企业诉讼请求

今年1月13日,市一中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

对于沃尔公司诉称,财政部未提交调查取证和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调查程序有悖法律规定。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并非财政部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时的法定程序。

对于沃尔公司指出的财政部做出的处理决定中,没有指明所针对的采购项目,并缺乏相关事实依据。法院审理后认为,财政部做出的处理决定确实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本案事实的认定。

此外,沃尔公司还指出,在财政部本次做出的处理决定中,第一项认定沃尔公司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二项又认定该项政府采购活动违法,二者之间相互矛盾。法院审理后认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投标产品“免保养,无需更换泵管、管路及气瓶”。而沃尔公司所投标产品使用了蠕动泵,泵管、管路、气瓶需定期更换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因此财政部处理决定中的第一项认定内容事实清楚。此外,财政部认定该项政府采购活动违法,并非因为该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因此法院认为,财政部的处理决定并不矛盾。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沃尔公司的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沃尔公司方面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了上诉。

晨报记者 何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