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新闻发言人:低空管理改革不是放任无序飞行
2014-02-19 06:57 倪光辉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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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飞行器频致空中险情,空军新闻发言人表示—— 低空管理改革 不是放任无序飞行(热点解读) 本报记者 倪光辉 2013年底,有关“遥控无人机违规飞行致首都机场多架航班延误”的消息,引起公众对空中安全问题的关注。18日,国防部网站发布消息,表示维护国家空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危害严重,违规升放气球或致刑责 近几年,一些企业的航拍、航测及庆典服务等商业性航空活动,一些个人的航模放飞等娱乐性航空活动,有时引发空中险情,有的危及军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2009年,一架小型航空器在杭州地区违规飞行,造成杭州萧山机场关闭56分钟,18个航班备降或延误。2012年,海南一家企业使用“蜜蜂”飞机擅自组织飞行活动,严重干扰军机训练。2013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进行商业性航拍飞行,既没有向民航部门申报航拍任务,也没有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又违规到首都机场附近空域飞行,导致待降首都机场的多架飞机空中紧急避让。 “这种只讲飞行权利、不尽安全义务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和杜绝。”空军新闻发言人申进科强调,国家保障每个社会成员依法按章飞行的权利,每个社会成员也应依法履行维护空中安全的义务。任何空中活动,都应以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为前提。 申进科表示,空军对近年来参与处置的多起航空器违规飞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违规飞行的既有私营公司,也有航空爱好者,还有熟知航空法规的个别航空公司。违规航空器的类型,有直升机、无人机、航模和三角翼飞行器等。 据介绍,用作商业广告的气球,也会危及空中安全。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不得影响飞行安全。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要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升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化审批,紧急飞行会得到优先保障 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大大简化了飞行任务审批。但《规定》同时指出,有九种情况必须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 申进科表示,限定“九种情况”提示我们,简化飞行任务审批应以维护空中秩序和安全为前提,对《规定》必须系统、全面、严格地贯彻执行,不能“断章取义”打折扣。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视具体情况而定。所有审批,都会本着快捷、高效的原则进行。其中,医疗卫生、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紧急飞行,会得到优先保障。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在飞行实施前,须按照国家飞行管制规定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或通报飞行计划。飞行申请的内容包括:任务性质、航空器型别、飞行范围、起止时间、飞行高度和飞行条件等。各航空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申进科指出,按照相关规定,外籍航空器或由外籍人员单独驾驶的我国航空器,不允许在我国境内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无人驾驶的航空器,不允许在国家重要目标和国家重大活动场所上空从事通用航空飞行。 “可以在任何时间、去低空任何地方”违背改革初衷 当前,低空违规飞行问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空中安全。有人认为,我国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就是要完全放开低空,可以随心所欲飞行。申进科表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他说,如果放任航空器“可以在任何时间、去低空任何地方”,那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就违背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初衷。 申进科表示,我国进行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并不是所谓的“将1000米以下空域全部放开、随心所欲飞行”,而是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根据国家空中安全防卫和军民航飞行情况,将1000米以下空域,分地域、分类别地划设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三类低空空域和目视飞行航线,制定空域运行标准,明确安全责任,采取不同模式实施分类管理。 他强调,维护空中正常秩序、确保安全高效飞行,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重点。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强通用航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严发放飞行驾驶执照和严格资质审核;严格低空空域准入资格审查,严密组织低空飞行活动;严肃处理超执照等级飞行、超空域范围飞行等扰乱空中秩序的违法行为。 飞行管制,是维护空中秩序和安全的必要措施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规定,国家对境内所有飞行实行统一的飞行管制。其中,《规则》第二十八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据介绍,空军的战机、加上空军负责飞行管制的民航飞机,每年近千万架次。每年进出我国国境的飞机,也有几十万架次。 “即使在看似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空军官兵依然枕戈待旦,日夜巡逻。”申进科说。 申进科表示,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我国境内的飞行管制,是确保国家空防安全的需要,是维护空中秩序和安全的必要措施。飞行管制在有效维护空中秩序、确保领空安全和飞行安全的前提下,还要为军队战备训练飞行、民航公共运输飞行和通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更加高效地开发利用空域资源。 记者获悉,为支持民航事业发展,军队已经迁建机场10个,移交民航使用机场13个,与民航合用机场63个,关闭训练空域457个,新辟航路航线5.6万公里,加大空域灵活使用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军事活动对航班影响,有力支撑了民用航空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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