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新闻发言人:低空管理改革不是放任无序飞行
2014-02-19 06:57 倪光辉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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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飞行器频致空中险情,空军新闻发言人表示—— 低空管理改革 不是放任无序飞行(热点解读) 本报记者 倪光辉 2013年底,有关“遥控无人机违规飞行致首都机场多架航班延误”的消息,引起公众对空中安全问题的关注。18日,国防部网站发布消息,表示维护国家空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危害严重,违规升放气球或致刑责 近几年,一些企业的航拍、航测及庆典服务等商业性航空活动,一些个人的航模放飞等娱乐性航空活动,有时引发空中险情,有的危及军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2009年,一架小型航空器在杭州地区违规飞行,造成杭州萧山机场关闭56分钟,18个航班备降或延误。2012年,海南一家企业使用“蜜蜂”飞机擅自组织飞行活动,严重干扰军机训练。2013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进行商业性航拍飞行,既没有向民航部门申报航拍任务,也没有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又违规到首都机场附近空域飞行,导致待降首都机场的多架飞机空中紧急避让。 “这种只讲飞行权利、不尽安全义务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和杜绝。”空军新闻发言人申进科强调,国家保障每个社会成员依法按章飞行的权利,每个社会成员也应依法履行维护空中安全的义务。任何空中活动,都应以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为前提。 申进科表示,空军对近年来参与处置的多起航空器违规飞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违规飞行的既有私营公司,也有航空爱好者,还有熟知航空法规的个别航空公司。违规航空器的类型,有直升机、无人机、航模和三角翼飞行器等。 据介绍,用作商业广告的气球,也会危及空中安全。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不得影响飞行安全。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要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升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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