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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涉及拆迁补偿等七个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2014-02-17 21:17  孙莹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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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7日)公布七个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涉及国家赔偿、土地承包、拆迁补偿、医患纠纷等领域,对各级法院统一适用法律、裁判标准具有指导意义。

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薛海金承包了河南省修武县郇封村委会工业区的养狐场,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开发需要对养狐场用地进行征迁,村委会在双方对搬迁补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且薛海金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养狐场进行了强制搬迁,造成薛海金损失。河南高院二审认为,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村委会享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但擅自进行强制搬迁构成侵权,判令村委会赔偿薛海金损失350多万元。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村委会再审申请。最高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林文学强调,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是维权。

林文学:既保护弱势群体,又不搞反向歧视,积极探索拆迁侵权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体现了只有公平公正才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最高法院发布了杨绛与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诉前禁令案,北京二中院叫停“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是我国法院作出的首例涉及著作人格权的临时禁令。

最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金克胜:既有效保护了著作权人权利,又避免对拍卖公司及相关公众造成影响。该禁令将有助于推动全社会特别是收信人对于发信人著作权及隐私权的保护。

最新消息,北京二中院已一审判决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停止涉案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隐私权行为,赔偿杨绛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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