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近日通报了2013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对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通报,并采取了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等措施。 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各省(区、市)食药监管局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579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7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05条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60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记者胡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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