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本报报道了两名男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被警方抓获,其中嫌疑人周某被批捕。记者昨日从金牛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另一名嫌疑人敬某某也已被检察院批捕。(金牛检宣 记者 陈刚) |
相关阅读:
- [ 01-28]NSA从愤怒的小鸟等智能手机程序中获取个人信息
- [ 01-24]汉庭酒店涉泄露个人信息 住客被迫改姓索赔20万
- [ 01-24]女子头像被盗用 网上传个人信息与“裸照”
- [ 01-21]福州一市民收到空包裹 疑个人信息泄露被网店用来刷信誉
- [ 01-11]女子卖6.9万条个人信息获刑 买卖十条就涉犯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