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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街头骨折 再三声明“是我自己摔倒”方获救助

2014-02-14 14:57  沈孙晖 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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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有个小品叫《扶不扶》,令人印象深刻。前天,鄞州石碶的街头却上演了一出“现实版”:一位姓郑的大姐不慎摔倒骨折,她向过往行人、车辆求助,并再三声明“是我自己摔倒的”,但求助了20多分钟后,才有人伸出援手。路人的抉择,让她感受“人间冷暖”……

马路摔倒,求助20多分钟才有人扶

昨天上午,记者从鄞州警方获悉此事后,联系上了郑大姐。郑大姐今年45岁,宁波人。聊起前天的遭遇,她不禁伤心落泪。

据悉,两年前,郑大姐因车祸双腿骨折,一直在家休养,去年11月4日刚拆掉钢板。腿脚好转后,郑大姐想找份工作。前天上午9时半,她经人介绍到鄞州石碶一家工厂应聘,随后走到鄞县大道后仓村附近,打算坐108路公交车回家。

看到一辆108路公交车驶向车站,郑大姐赶紧奔过去,结果穿着高跟鞋的脚一崴,摔倒在非机动车道中央。

“崴脚位置刚好在我右小腿的旧伤处,当时痛得站不起来。”郑大姐赶紧向过往的行人和车辆求助。为打消别人顾虑,她求助时还特地强调:“我是本地人,是自己摔倒的,麻烦扶我一下,我不会冤枉你的!”

然而,郑大姐坐在冰冷的地上求助了20多分钟,过往路人大多看她一眼,就擦肩而过。“当时有不少行人和车辆从我身边经过,但都没有理睬我。”冷风吹得郑大姐直打哆嗦。其间,有位骑电动车的女子路过,帮她向石碶派出所报了警。“最后,一位讲外地话的老大爷终于肯扶我了,但一开始他怀疑我‘碰瓷’,经我再三保证,他才伸出援手。”郑大姐说,当时她的小腿已肿得很大,经老人搀扶仍无法站立。

民警赶到后,立即帮她联系家人和120。郑大姐随后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她右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回家休养。

“以前看到过有人摔倒无人扶的新闻,没想到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虽然理解那些冷漠离开者的想法,但仍有些心凉。

扶还是不扶,这是个问题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的黄靖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自己的看法。“在法律上,如果个人有引起他人处于危险状态的先行行为发生,则负有救助义务;但像郑大姐这个事例更多的只涉及道德层面。”

“我们自然要提倡乐于助人,但同时又呼吁大家注意自我保护!”黄律师表示,扶助的过程可通过拍照、旁人作证或伤者自述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杨建华则表示:“宁波的‘顺其自然’让人感动,但郑大姐先前遭遇的冷漠却令人心痛!”杨会长认为,这种“冷暖”并存的现状值得深思,对这个事例不应简单化地去指责路过不扶的人。

此类事情为何会一再发生?杨建华分析,“我们原来是乡土社会,大家住同一个村落,彼此熟悉,守望相助;现在转型成陌生人组成的城市社会,社会信任度较低,如何建构信任关系的问题便凸显出来。”他认为,小到社区,应打破“对门相见不相识”的现状,形成良好的互助氛围;大到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应加大构建社会信任体系的力度,让违信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杨建华表示扶不扶也与社会保障体系有关,有个别自己摔倒的人可能考虑到医药费等问题,反而讹上好心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社会保障力度的欠缺。

采访札记:别让人心倒了!

不知何时,“扶不扶”成了人们心中一道难以抉择的“选择题”。有人戏谑称,如今做好事还需要“技术含量”,事先进行“风险评估”:扶了,最多受几句表扬,但万一被讹上甚至惹上官司,麻烦就大了!这实在令人唏嘘。

助人为乐向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怎能在所谓的“行善风险”面前畏首畏尾?设身处地思考一下:哪天你自己摔倒了,你愿意面对一个个冷漠的旁观者,还是一双双炽热的援手?小品《扶不扶》末尾那句台词说得好:人倒了不扶,人心就倒了;人心倒了,想扶都扶不起来了!(本报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李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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