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标准低于别国? 回应:不完全准确 事实上在食品领域,“欧美禁用、我国仍存”的说法一直困扰着部分消费者。我国食品方面的标准普遍低于欧美吗?事实并非如此。 例如,由于饮食习惯不同,婴幼儿奶粉标准中,欧洲蛋白质标准低于我国,日本部分微量元素含量标准也低于我国;美国允许在饲料中使用在我国被禁用的多种瘦肉精;作为中国人的主食,我国大米中镉的限量就比国际标准严格,这些都是标准“内严于外”的例子。 钟凯说,欧盟在果冻里山梨酸钾的允许量就是我们的2倍,我们禁用的过氧化苯甲酰(一种面粉增白剂)在美加等国也未禁用。“我们很多标准与国外是一致的,有一些是等效采用国际组织的标准,有的则与欧美标准一致。” “标准像衣服,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像一把尺子。”钟凯解释,国际标准只提供了一个尺码,不是每个人都合身,而各国制定自己的标准就是用同样的尺子为不同的人量体裁衣,存在差异是客观事实。 国标制定门槛应怎么定?专家认为,国标的制定首先要科学合理;其次则是引导行业发展,制定可操作性强、可落实的标准。如果一个新的国标只能高高在上,没有一个企业能达标,就难有实际意义。而且,我国还存在很多高于国标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国标只是“最低门槛”,并不是“天花板”,还可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食品监管机制经历过多次调整等历史原因,我国部分食品标准重复、交叉的现象仍有待改变。国家卫计委曾表示,2014年,我国将完成50%的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目前经过一年多的清理,我国现行近五千个食品标准中,将有千余个纳入整合范围。 我们缘何谈“添”色变? 回应:沟通需加强 对标准“内外有别”的质疑,对食品添加剂的谈之色变,公众在舌尖安全上“战战兢兢”的心理,从“星巴克所售糕点含鞋底成分”这一微博两天内转载三万余次中可窥一斑。 在众多消费者心中,“食品添加剂”赫然已成为洪水猛兽,闻之色变,甚至成为食品企业牟利、违法的“代名词”。 这种焦虑感究竟从何而来,又由谁、如何缓解?专家认为,政府监管部门、科普组织都应加强与公众间的“风险交流”,适时释疑解惑,才能逐步消除公众的“焦虑感”。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多次呼吁,为加强风险交流,政府可设专门机构,加强投入和专门人才的培养;民间建立权威的科学信息平台;所有利益相关集团和个人,共同努力主动参与和推动科学的风险交流。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力量参与其中:果壳网、松鼠会在第一时间会有专业性的解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连续多年邀请行业专家,专业点评食品安全热点事件……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指出,“不合格”不等于不安全,更不等于“有毒”;含有致癌物质不等于一定“致癌”,还需要看剂量和接触的时间,这还是需要区分清楚的。传播机构要成为不实信息的“过滤器”的和网络情绪的“缓冲器”,成为公众的“定心石”。 “食品添加剂实际上是被妖魔化了。”王泽斌说,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国标范围内使用添加剂,是安全的。 |
相关阅读:
- [ 01-23]今年江苏要试点给白酒类和食品添加剂办“身份证”
- [ 12-12]中国拟建食品药品“黑名单”
- [ 12-03]食品安全法出台4年后修订 加大生产经营者惩罚力度
- [ 09-10]北京16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挂牌成立
- [ 07-15]中国加强食品原料审查 增申请人造假处理条款
- [ 06-04]一根雪糕含14种食品添加剂 儿童过量食用隐患多
- [ 05-27]东莞七成糕点被检出不合格 再敲食品安全警钟
- [ 04-19]辽宁破获制售假羊肉卷案 假肉或由致癌添加剂制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