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女认识不到2天领证 拿证三天闹离婚

2014-02-13 09:19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宿迁市泗阳县的一对男女,见面不到48小时就领了证,谁知拿证三天两人就闹起了离婚。虽然双方家长亲戚极力相劝,法官也进行了调解,但男方铁了心要离婚,最后,这对青年只能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例子虽然有点极端,但并不是偶然。2013年江苏有17万多对夫妻分手,80后90后闪结闪离增多。

现代快报记者 杨亦文 项凤华

通讯员 朱秀芹

儿戏婚姻 闪婚夫妻离婚也火速

事情男主角姓薛,今年30多岁,几年前,薛某与前妻离婚,自己带着一个孩子生活。离婚后,薛某感到了生活的诸多不便,一直想再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女子重新组合家庭。今年春节前,经媒人介绍,薛某认识了同是泗阳人的方某,方某今年30岁,一直未婚。在柔和的灯光下,薛某觉得方某落落大方,面容娇好,身材也很苗条,心里很是满意。

当天晚上,薛某很热情地邀请方某共进晚餐,吃饭时薛某侃侃而谈,方某也表现出温柔、善解人意的性格。媒人走后,两人又聊到很晚,对对方都感到很满意。

第二天傍晚,薛某又约方某出来玩。当晚,两人便住到了一起。第三天,两人约见了双方家长,随后就到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而此时,距离两人初次见面还不到48个小时。不料,婚后不到三天,两人便闹起了矛盾。主要原因是薛某突然发现方某虽然之前没有结过婚领过证,但有过比较丰富的感情经历,自己婚前竟不知道,这让薛某实在难以接受,于是薛某坚决要求离婚。

春节过后,法院刚上班,薛某就来到法院正式起诉离婚。法官进行了调解,但薛某和方某两人没有感情基础,也没有财产纠纷,终未能回心转意。方某提出要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薛某嫌太多。经法官劝和,薛某最终答应补偿马某一万元。

如此离奇的离婚案件,让当事法官感慨不已,这是他见过的“史上最闪”的婚姻,都是成年人,怎么对待婚姻还这么儿戏。这位法官告诫广大青年,婚姻乃人生大事,一定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选好可以托付一生的人再结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