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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取消7家环评机构环评资质

2014-02-11 12:23  底东娜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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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1日电(记者 底东娜)1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介绍2013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翟青介绍,2013年环保部对一些不守规矩的环评机构进行了严厉处罚,准备对其中7家问题比较多的环评机构,取消其环评资质。

记者:一直以来,社会对于环评审批和公众参与关注比较高,对于这些问题环保部做了哪些工作?另外,这份材料中提到今年对2013年大气污染治理进行评估考核,这些工作如何开展,目前进展如何?

翟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各级环保部门非常重要的工作职能。去年以来,我们不断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总体上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在简政放权方面取得新进展。去年,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放了25类项目的审批权,包括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一些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建设项目。与此同时,我们对一些环境影响大的,像“两高一资”的项目严格审批,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开的原则审批这些项目。在参与宏观决策方面,一是完成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环评,同时启动了中部地区发展的战略环评。

第二,对过去一些规划环评、战略环评的实施情况,特别是重点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战略环评的成果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回顾,以便我们在今后对于产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指导性意见。

第三,去年在信息公开方面有比较大的突破。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的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书、报告表全文向社会公开。把怎么审批的,审批的内容是什么,审批的结果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要求,也要全文向社会公开。应该说在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开方面,去年实现了大的突破。

另外,我们对一些不守规矩的环评机构进行了严厉处罚,准备对其中7家问题比较多的环评机构,取消其环评资质。

第二个问题,关于考核的问题,“大气十条”要求制定落实情况的考核办法。目前,这一考核办法编制已经基本完成,征求了各省(区、市)和各相关部门的意见,近期将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审议批准之后,我们将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地“大气十条”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还会向社会公开,以期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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