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治霾60年仍任重道远
2014-02-11 07:58 张璐晶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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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伏SO2和黑烟 伦敦治理报告通过梳理史料和大量数据,将伦敦近50年(1950—2000)的烟雾治理过程,按照其空气质量的改善趋势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1953—1960)。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烟雾事件后,倍感压力的英国政府于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下,英国于1956年出台了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该法提出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并且在控制机动车数量、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同一时期,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 成立,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 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划定烟尘控制区,改造家用壁炉,更换燃料,禁止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对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补贴至少 70%,而对违反条例的人员则依情节处以10~100英镑罚款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 1960年,伦敦的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控制黑烟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和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力。 政府还在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 ,规定了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 这一阶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扩大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到1976年,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伦敦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第一阶段还略有波动,但到了第二阶段,伦敦的空气质量便有了显著变化,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短期内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过80%。 1980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终于进入平稳改善阶段,控制重点也从控制燃煤开始逐步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修订)、《环境法》(1995年)、《国家空气质量战略》(1997年)、《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年)。 2000年之后,伦敦的空气质量和20世纪50年代相比,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烟浓度再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伦敦的主要污染物。 2002年,伦敦市长经过广泛咨询后发布了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其中详细说明了伦敦要如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目标。此后,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在2006、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伦敦空气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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