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多地出现部门间联动混乱 应急预案实施 怎样步调一致(深阅读) 本报记者 孙秀艳 核心阅读 春节前后,不少城市遭遇雾霾绕城,而在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中,一些地方步调混乱,让公众不知所措。不久前,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停课的应急措施,当地环保部门并不知情;天津市环保局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却不买账。专家指出,这种现象,折射出应急预案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对预案执行监督的力度不够。 保护公众健康—— 应对空气污染,38个地级以上城市出台应急预案 去年初,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高浓度重污染天气,其中北京重度污染19天,最长一次持续5天。国庆节期间,华北、黄淮等地相继出现重污染天气,造成大范围交通拥堵。10月中下旬,东北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哈尔滨市PM2.5一度高达1700微克/立方米。11月以来,华北、黄淮、江淮等地又出现了大面积重污染天气。12月初,长三角出现大面积重污染天气…… 根据中国气象局不久前发布的《2013年中国气候公报》,2013年我国平均霾日数较常年偏多27天。面对日益频繁的重污染天气,如何做好应对工作,将对公众健康的影响降至最低,全社会关注。 “制定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政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副主任闫景军说,“应急响应措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大气重污染程度、缩短重污染持续时间,从而实现对公众健康的保护。”闫景军介绍,目前,我国已有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预案。 我国《大气十条》明确规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重污染天气应急与长期改善是有机结合体,应急对长期治理有借鉴意义,应急可以说有治标促治本的作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 不断出现的应急状态、每月的空气质量排名、年底的清算……“这些都在给地方的大气环境治理不断施加压力,进而加快空气质量治理步伐。”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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