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讨要“三角债”拘禁打人 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4-02-10 14:42  饶剑 李娟 肖珍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姚某欠陈某的钱,杨某欠姚某的钱。当陈某向姚某索要欠款时,后者索性用杨某做了挡箭牌。熟料,陈某为讨债,居然拘禁并殴打了杨某。

2013年7月28日,陈某打电话给姚某要求还钱,电话里姚某说他现在没钱,他的钱借给杨某了,只有等杨某还钱给他,他才能还钱给陈某。陈某急于要回15万元借款,让姚某打电话给杨某,让杨某直接把欠姚某的15万元借款还给自己。

在得知杨某根本没钱还的消息后,陈某召集朋友潘某、姚某某将杨某带到三山一咖啡店包厢内拘禁两小时左右,并对某实施殴打,致杨某鼻子出血,受伤倒地。陈某见事态严重,迅速离开包厢。经法医鉴定,杨某所受的损伤为轻微伤。事发后,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杨某损失,获得杨某的谅解。

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该案中,陈某对被害人杨某殴打致轻微伤,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该案事出有因,拘禁时间不长,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遂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 (大江晚报 饶剑 李娟 肖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