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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一客车超载50% 司机被罚自称一夜难眠

2014-02-08 22:01  吴佳蔚 丁锡舰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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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台州2月8日电(见习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丁锡舰)2月7日傍晚,浙江台州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温州方向台州服务区查获一起严重超员大客车,该客车核载20人,实载32人(其中免票儿童4人),超载10人,超载率达到了50%,这是浙江高速交警农历马年查获的第一辆超员20%以上客车。8日当天驾驶人接受处罚,驾驶证被记12分和降级,被罚丢“饭碗”。

当日下午,高速交警正在浙江G15沈海高速温州方向台州服务区对7座以上客车进行清点登记工作。15时30分,一辆天台至玉环的浙JD2656号大客车从服务区驶入,民警随即示意客车停车登记。在登记时却意外发现,车厢后面过道内挤满了人,许多人乘坐在小矮凳上,明显超员。

民警经过清点,发现客车核载20人,实际却载了32人。经查,超出的12人中有4名是免票儿童,8名是大人,除去大客车允许携带10%的免票儿童(即该客车允许携带2名免票儿童)外,剩下的2名免票儿童属于超载人数。这样该车实际超载人数为10人,超载率竟然达到了50%,属于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据司机李某介绍,车辆是从天台驶往玉环的,车辆是玉环的一家客运公司,实际老板是他自己。

李某说,“当时车站出来时已经满了,在车站外多带了8个大人2个小孩,这8个人车票钱还没有收,加起来而也不到400元。”他还表示,自己以为还是春节,交警不会查,就铤而走险上了高速,可没想到的是,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民警查扣了。

在服务区,交警对超员的10人做了卸客处理。

8日上午,李某来到了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接受处罚,交警发现他一脸憔悴。李某解释称,由于事情的严重性,驾驶证将被降级,心里压力太大,“昨晚一晚没有睡觉。”

记者得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对李某作出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被记12分的,B证以上准驾车型的将被降级,李某原先的A1A2准驾车型被降为A2A3,也就是说失去了大型客车驾驶资格。而且按照驾驶证增驾规定,有被记12分记录的,今后司机5年内不得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资格。

直到此时,李某才坦言,为图一点小利却丢“饭碗”,自己真是后悔不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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