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托运的三件瓷器发生损坏,乘机人刘先生将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刘先生称三件瓷器均为古董,因此索赔财产损失220万及交通、食宿等费用1.7万元。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因刘先生无法证明受损瓷器的价值、未做评估鉴定,亦未办理保价,法院最终仅判决厦门航空赔偿刘先生财产损失500元。 行李箱被摔 三瓷器摔坏 刘先生夫妇购买了2013年4月4日21时厦门航空北京飞往福建的机票。当晚7时左右,刘先生办理了托运手续,将三件瓷器放入行李箱中托运。刘先生称,因其看到机场工作人员采用扔的方式装运行李,故于办完托运手续十多分钟后即找到机场工作人员要求取回行李。当晚8时15分刘先生取回行李时,发现行李箱和里面的三件瓷器已经损坏。 在交涉过程中,机场工作人员给刘先生出具了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该记录记载了刘先生行李箱和三件瓷器损坏的事实。此后,厦门航空赔偿了刘先生一个新的行李箱,并同意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刘先生瓷器损失500元。因就瓷器损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刘先生将厦门航空诉至法院。 这三件瓷器是古董吗? 刘先生称,受损的三件瓷器均为古董,其中褐釉点彩螭耳罐是唐宋时期的,价值115万元,是他2012年6月8日从蔡某处购得;豆青色笔洗是明清时期的官窑,价值120万元,是其祖传的;五彩碟是清朝的,价值2万元,是其从古董店购得的。三件瓷器均无鉴定证书,刘先生仅能提供购买褐釉点彩螭耳罐时和蔡某签订的转让书。但在该转让书中,并未约定该耳罐是否为古董,是何时期的古董。刘先生称,因是现金支付,因此也不能提供付款凭证。 厦门航空不认可受损瓷器是古董,也不认可刘先生所述物品价值。厦航表示,因刘先生既未声明物品易碎也未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因此只同意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刘先生500元。庭审中,刘先生申请对受损瓷器的价值进行评估。但评估机构确定后,刘先生却迟迟未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是自行委托了广州隆盛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刘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藏品信息登记表和一张400元费用的收据,信息登记表记载瓷器三足洗,明,估价120万至200万;瓷器褐釉点彩螭耳罐,唐末,估价100万至150万;瓷器釉上彩荷花碟,清末,估价2万至3万。但该登记表未加盖公章,收据则仅加盖了广州隆盛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的财物专用章。 刘先生称他于2013年3月20日左右携带上述瓷器乘火车来京参加电视鉴宝节目,还未拍摄就得知岳父病危,故欲乘飞机回家。因瓷器损坏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他在京逗留五天左右后乘火车返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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