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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赚“外快” 拉一车烟花爆竹进小区被罚5万元

2014-01-30 10:28  徐宁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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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想赚点“外快”,他去外地批发了一车烟花爆竹拉回南京卖。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刚把货拉进小区,居民们就陆续报警,在5分钟内打了7个报警电话。民警上门一查,发现他根本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警察同志快来,有个人要把好多烟花爆竹放在我家隔壁。”“派出所吗?有个人拉了一车烟花爆竹到我们小区了,快来处理一下”“警察吗?快来,我们小区要出大事了,来了个移动‘炸药包’……”昨天中午,南京双塘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响个不停,连续接了7个电话,反映的是同一件事,有人拉了一车烟花爆竹进了中华路附近一小区。

在接到第一个报警电话后,民警就已赶往事发现场。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单元楼下,居民们拦着一辆小面包车不给走,从打开的车门可以看到,车厢里装满了烟花爆竹。一位居民看到民警来了,马上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就在不久前,这辆小面包车进了小区。居民们一看装的是烟花爆竹,顿时紧张起来。上前一打听,司机表示准备放在楼上的空房间里。

“这多危险啊,万一发生爆炸,我们不就遭殃了!”居民们于是便报了警。

民警让司机将车子开到了派出所。经过审查,民警发现司机王某根本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运输许可证也没有,他的行为已经违法。

据王某交代,他在夫子庙有个门面房,平时做些别的生意。

过年了,烟花爆竹有需求,他便去外地进了一批货,准备在过年期间捞点“外快”。

在事发小区有间空房是他姐姐的,他就准备将进来的货先储存在里面,随卖随取。

警方表示,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将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民警提醒,春节期间不法商贩违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有巨大安全隐患,市民们如有发现应立即拨打110进行举报,警方将第一时间上门查处。(通讯员 秦公轩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南京师范大学实习生 王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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