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警察文化”令人恐惧 为显权威频繁用暴力
2014-01-28 08:41 吴云 陈一鸣 纪双城 青木 陶短房 陈一 柳玉鹏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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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 全美有1.8万个警察执法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50个联邦以及49个州一级执法机构,还有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机场、校园等)。美国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25‰ ,在大国中属于较高的,远高于中国警察与人口1.3‰的比例。对于美国警察的权力有多大,人们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美国警察的权力十分有限,比如有名的“米兰达规则”(即警方在逮捕嫌犯前必须及时通告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等三项权利)。但也有人援引各种案例指出,事实上美国警察权力很大,他们常常在大街上拦住他人临检,由于美国警察“反应过敏”,在和他们打交道时千万别“乱说乱动”,否则轻则被强行制服,重则被开枪射杀。 美国南加州亚罕布拉市华裔市长沈时康十分关注这类警民关系问题。在沈时康的推动下,亚罕布拉市警察局去年12月成为全美第一个开通中文微博的警察局。沈时康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当发生警民冲突时,人们往往只看表面,觉得五大三粗的警察“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民众,但如果从法律角度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看法很多时候有失偏颇。 美国警察执法时看起来相当冷酷、无情,动不动就搜身、上手铐,甚至开枪,这是因为美国警方的执法理念与东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警察必须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备这种精神就成不了称职的警察。但在美国,警方要求警察把保护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国警察在执法时一旦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沈时康说,许多人在电影里看到美国办公楼夜里灯火通明,会感到很奇怪。殊不知,美国警方要求店铺、楼宇晚上必须开灯。如果晚上某幢建筑出了治安事件,但建筑物内漆黑一团的话,警察只会在外守候,绝不会进入黑漆漆的屋子,从中不难感受到美国警察自保意识之强。 《环球时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洛杉矶县警察局。一名警官表示,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也不允许击伤对方。根据警察枪支使用规范,警察要么选择不开枪,要么必须向对方要害部位射击,造成一枪毙命。当然,有可能打不准,但开枪时必须以直接击毙为目标。美国警方的逻辑是,鸣枪示警或者击伤对方,都可能造成对方反过来袭击警察或民众,带来更大的伤亡。 沈时康称,在美国,被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察,这已经成为一种妇孺尽皆知的常识。如果遇到警察盘查,最好是什么都不动,警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假如在车里,必须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绝对不可自行走出汽车,也不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做出伸手去掏驾照这样的小动作,否则警方会认为存在袭警嫌疑,可以将其击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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