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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合同诈骗案背后的教训:购房付款后要预告登记

2014-01-24 15:53  林书喜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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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套房一房多卖 涉案约1.4亿元》追踪

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子抵押给别人,或者是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给他人,最甚者出现了一房以抵押、出售等形式同时转手5次!这样的购房诈骗情况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

澄迈县公安局近日侦破一起涉及我国19个省市(包括台湾地区)和美国,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犯罪嫌疑人以何种手段进行诈骗?澄迈县警方又如何跨越多个省份取证,最终快速将此案件成功告破?此案件又给未来购房者以何种警示?

□南国都市报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李唐旭

百万买的新房竟是别人的

一小区百名业主房子被抵押

“花了一百万买的房子,竟然是别人的!”湖南人王女士提起自己购房被骗经历,痛心疾首。

2011年10月份,王女士经熟人介绍,花100万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阳光花苑小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12年2月份,退休后的王女士来到海南,准备养老度假。没想到,新房刚住上不久,就有人找上门来,说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给他了,让王女士退房。“我当时傻眼了,赶紧到房管局去查备案登记,结果发现房子以买卖合同备案在一家贷款公司名下了。”

王女士房子被一房多卖的消息在小区中不胫而走,许多业主纷纷到房管局查询,根据统计,约有百名业主房子被开发商抵押,总房产价值上亿元。

事发后,业主们赶紧向澄迈县老城公安分局报案。老城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受理立案,对开发商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取证调查。

2013年7月份,澄迈县警方又接到新疆某单位举报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购房合同诈骗案件,而该案的主要涉案人员,同样是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某某。

两起案件引起了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纪委、公安局等多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并案为“7·23”专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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