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将屋顶改装成太阳能发电站 10个月发电七千度

2014-01-23 13:58:39 陈栋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台州临海市尤溪镇指岩村有个新能源“弄潮儿”何贤军,因为个人爱好,将自己的屋顶改装成了太阳能发电站,并引来了国家电网上门收电,意外地成了台州市居民家庭光伏发电实现并网的第一人(详见本报2013年3月19日A7版)。昨日,经过10个月的试运作后,国家电网首次向何贤军支付了电费4836元。

2013年2月8日,何贤军在自家楼顶成功打造出浙江首个家庭住宅光伏发电站,从并网至年底的十个月的时间里发电量达7000千瓦时,不仅实现了电力自给自足,还把剩余电量卖了出去,除此之外还获得了一笔国家补贴。

“供电公司帮我算了一笔账,去年从2月份到12月,我家一共发电7000度,自己用了1200度,剩余5800度卖给了国家电网。电网的收购价是每度0.412元,加上国家补贴每度0.369元,一共卖了4836元。”何贤军越说越得意。

据了解,目前何贤军的家庭光伏发电站装机量为5千瓦,年发电量在7000千瓦时以上,预计10年收回成本。不过何贤军觉得速度太慢,他有更大的“野心”。“接下来,我准备对装机容量进行增容,从原来的5千瓦增容到8千瓦,预计明年发电电量达到1万千瓦。”作为首批清洁能源尝试者,何贤军希望让大家看到这种低碳风尚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本报通讯员 崔苡忻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