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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分手后连打俩官司 向对方索要车辆钱款

2014-01-22 10:08:36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男子袁某为躲债将车辆过户给情人梁某,两人分手后,梁某先是通过打官司要回了车辆,袁某随后又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要5万元车款。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袁某需给付之前欠梁某的8万元债务。

2009年4月,袁某为躲避外欠债务,将自己名下车辆过户给其情人梁某。车辆过户后,大多数情况下仍为袁某使用。2011年二人分手后,梁某诉至法院要求袁某返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轿车,后法院认为,车辆转让行为有效,梁某有权要求袁某返还车辆。判决生效后,袁某又将梁某诉至法院,要求她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车辆款5万元。梁某在法庭上说,买卖合同只是为了形式上符合车管所要求的过户登记手续。梁某还称,她与袁某之间也存在债务关系,她提供了袁某书写的欠条。经过法官调解,袁某同意从对梁某的欠款中扣除5万元,并当庭给付梁某剩余欠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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