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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犯人监狱猝死遗体被火化引质疑 司法厅调查

2014-01-21 18:08  李亚楠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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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俊良遗体遭火化一事,监狱方回应称,李俊良的遗体已在殡仪馆停尸近7个月,他们与李俊良家属多次沟通无效,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在押在教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劳教人员死亡善后工作处理办法>的通知》(豫司文【2010】31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劳教人员死亡后,家属接到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电话或电报通知无正当理由5日内不到或拒绝办理相关事宜的,死者遗体经合法程序鉴定后,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可按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遗体火化。”

监狱方称,他们提前5天把火化时间电话告知了李俊良的儿子李景龙,1月19日,火化当天,李景龙等人也到了殡仪馆。

李景龙称,火化当天上午他到监狱谈这个事情,一直到中午没有谈成。中午1时30分左右,他又去监狱谈,这中间他有亲属留在殡仪馆。等他再回到殡仪馆后得知,监狱绕开在火葬场的亲属,把尸体火化了。

监狱方称,他们不存在绕开亲属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多次同犯人家属沟通无效。按照规定,死者遗体经合法程序鉴定后,监狱可按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遗体火化。

对于家属无权单独探视遗体,监狱方称,根据豫司文【2010】31号文件13条之规定,在死者家属未与监狱、看守所、劳教所达成遗体火化协议之前,殡仪馆不得准许死者家属一方单独探视遗体;家属需要探视遗体时,必须由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或检察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陪同。

目前,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已派出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记者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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