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3年立案5996件 处分厅处级干部326人
2014-01-21 16:1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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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全省立案、结案、处分腐败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48%、46%、42%;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8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9人。 2013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协助省委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强化执纪监督,进行专项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实行“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起到了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527起,处理28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9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562个,处理17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3535起,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586人。省纪委分4期对14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的要求,黑龙江省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案件的数量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3278件。立案5996件、结案59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99人,同比分别上升48%、46%和42%,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2人。全省处分厅级干部11人,同比上升83%;处分县处级干部315人,同比上升106%。省纪委自办案件24件,其中新立案14件。 黑龙江省改进巡视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调整改进巡视工作思路,通过“好中选优”,组建了由19人组成的省委巡视组组长库,建立了巡视组长库管理办法,实现了“三不固定”,即哪次任务安排哪个组长不固定、组长带哪个组不固定、哪个组巡视哪个单位不固定,增强了发现问题的几率。分两轮对11个市(地)进行了常规巡视,并按照新的巡视要求,对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大兴安岭等4个市(地)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共发现作风、干部任用和廉洁等方面问题91个,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列入整改和调查处理清单。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易腐、不能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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