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 每天不低于1小时 日前,北京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该计划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据了解,北京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推行课外活动计划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提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遵循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惠及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与素质提升工程和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区县通过统筹本区域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以及各类资源,通过“学区联合”等形式,在发展本区域特色项目的基础上,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北京市教委要求北京各区县、学校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15:30至17:00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低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要求课外活动辅导教师: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具有专业特长的各类人才,例如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科学家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等。 此外,北京市教委要求课外活动安排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活动内容与形式应与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有机结合。具体活动形式及内容包括:组织学校或学区范围的活动和比赛,各区县可参照市级体育、艺术、科技比赛活动内容,组织班级、学校或学区范围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体育明星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通过与科学家、运动员、艺术家的近距离接触,培养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开设各类社团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广泛参与各类体育比赛,艺术培训、艺术实践、观看演出,以及科技培训、体验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各项技能水平。此外,为保障活动的开展,北京市财政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记者李文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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